12月6日,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市安委办关于福州华润万象城四期建设工地“8.29”高坠瞒报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中显示,福州华润万象城四期建设工地瞒报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高坠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理。

《通报》指出,2019年8月29日,位于鼓楼区华润万象城四期建设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未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经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企业瞒报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及6名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意见。
《通报》提出,近期,国务院、省、市都部署了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安办对本起瞒报事故进行通报,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深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同时,施工单位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把关,强化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工地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认真督查施工、监理企业落实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况,坚决纠正和处理备案人员不在岗履职、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华润万象城四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由1栋塔楼及商业裙楼组成。其中,塔楼设地上32层,建筑高度142.8米,商业裙楼从地上4层至7层;区域内还会建设3层(局部4层)地下室。建设单位为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华润万象城四期工地多次被通报处罚。
今年10月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华润万象城四期项目未经审批夜间施工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华润万象城多次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违反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规定且在该局屡次通知后,依旧未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整改。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对其予以行政处罚27次,共计罚款4.5万元。通报称,鉴于华润万象城四期项目中4家噪音防治责任单位,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噪声污染问题整改不力,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华润万象城四期项目以及其4家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每月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情况的通报”显示,“华润万象城四期MIXC#楼、TA#楼及其地下室”项目的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唐汉铭,今年3月,唐汉铭的到岗天数为“0天”;4月,唐汉铭的到岗天数为“0天”;7月,唐汉铭的到岗天数为“11天”。通报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对项目经理不到岗不履职的情况,将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到岗情况不符要求的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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