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8·29”氯气泄漏事故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8月31日通报,8月29日17时28分许,芜湖市鸠江区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在充装液氯槽罐车的过程中,液氯万向节发生泄漏,随即工作人员关闭进料气动阀和手动阀,并进行管道抽空,应急队进入现场进行雾状水洗消,事故现场得到控制,融汇化工公司无员工中毒或不适。但事故导致附近的桑青科技和绿洲电厂共19人住院治疗,除1人正在抢救外,其余人员已排除生命危险。

芜湖市已对事发周边区域开展了应急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环境指标正常,未造成环境影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氯气是一种有毒气体,颜色为黄绿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能使人出现打喷嚏、咳嗽、流泪不止、窒息等症状。它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并溶解在黏膜所含的水分中,生成次氯酸和盐酸,造成呼吸道黏膜损伤。次氯酸使组织受到强烈氧化,盐酸刺激黏膜发生炎性肿胀,使呼吸道黏膜浮肿,分泌大量黏液,造成呼吸困难,所以氯气中毒的明显症状是发生剧烈咳嗽。症状严重时,会发生肺水肿,最后致人死亡。

氯气主要用于消毒、漂白作用,是制备多种农药、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塑料的原料。

氯气发生泄漏后,应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泄漏污染区人员应迅速撤离至上(侧)风处,并立即设置警戒,小泄漏时,于150米处设置警戒,大泄漏时,于450米设置警戒。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手戴橡胶手套,在上风向进行处置。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EHS微讯

  • 8月22日17时05分,宿州市埇桥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属秦圩种猪场污水处理站因污水提升井设备损坏,公司合作供应商上海谷瑞公司在维修过程中2人疑似中毒窒息,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8月23日21时40分,滁州市南谯区安徽东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滁州阿尔卡迪亚酒店支路施工过程中,1人不慎落入窨井中,先后2名工人下井施救,至3人被困窨井造成窒息。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在医院救治,目前生命体征正常。

山西襄汾饭店坍塌已致17死,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

8月29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致多人被埋。截至18时52分,已救出45名被困人员。其中17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目前,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中。

当日21时多,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20〕2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9日,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造成重大事故。你省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个必须”部门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你省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时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吴俊荣,010-64463419。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2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是反映卫生健康发展现状、进程和规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宏观决策、行业治理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水平,基本适应和满足了卫生健康工作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但也存在部分地方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队伍力量薄弱、数据质量不高、分析应用不足等问题。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新形势下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依法统计、规范统计过程管理,坚持质量优先、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应用导向、服务行业实际需求,坚持创新发展、加强新兴技术应用,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效能。力争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队伍建设、数据资源、方式方法日臻完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增强,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建立健全科学治理、权威统一、创新驱动、安全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计调查体系。适应卫生健康工作职能拓展需要,推动统计工作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统计领域从医疗卫生扩展至健康服务全行业。按照保持稳定、覆盖完整、革旧立新的思路,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修订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立包含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养老、托幼等机构在内的,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卫生健康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整合以电子健康码为主索引,贯穿预防、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环节的居民健康统计信息闭环;逐步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涵盖卫生健康资源、医疗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安全、居民健康水平、健康影响因素、行业综合治理、健康产业发展等全方位,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强化统筹指导。各地要立足实际,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基层机构要优化数据供给,抓好具体落实。
  
  (二)突出统计工作重点。
  
  1.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主要指标要求,健全完善统计调查制度,保障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中有关指标的准确性、及时性;适当增加与重大疾病、重点人群、重要健康影响因素相关的统计调查项目及频次,提高健康中国行动中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的可得性、有效性,满足监测评估需求。
  
  2.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顺应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需要,健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数据指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探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统计报表应急报送机制,推动相关报告信息数据共享比对,辅助开展疫情分析研判;积极利用统计数据开展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现状、供需对比等分析,为辅助构建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提供依据。

  3.加强医改监测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测评估,定期通报各地医改进展与成效,为制定医改政策、规划目标、年度计划提供数据保障。各省份、地市要突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制度等重点领域,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助推医改向纵深发展。

  4.完善全国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人口监测,健全全员人口、出生登记、死亡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校核机制,提高人口基础信息质量,为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统计体系提供支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与教育、公安、民政、人社、统计、医保等部门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上述生命登记信息的采集、更新等职责。

  5.推进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统计机构要加快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健康服务业、健康产业核算方法,开展相关核算工作。鼓励各地与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合作,结合实际推进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

  6.做好其他新增领域统计工作。重点围绕老年健康、医养结合、职业健康、托育管理、控烟履约等领域对统计工作的需求,逐步研究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的专题数据库,助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适时组织开展老年人生活及健康状况、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生育养育、烟草使用和控制等监测调查工作,为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提供信息支撑。

  (三)规范统计过程管理。

  1.依法规范项目管理。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法依规建立和修订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并可根据实际需求,经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批准,完善地方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2.逐级强化数据质控。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分级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加强统计调查活动部署、培训、实施、督查等全流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统计机构健全优化疾病分类代码、手术操作编码等基础标准,制定完善数据质控制度,指导各地开展标准应用及质量审核,并进行综合评价通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统计机构,细化数据质控方案,落实统计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职责、数据标准、技术规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3.推进信息发布共享。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制度,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依据统计调查制度发布重要统计信息,须经过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切实加强统计公报、年鉴、提要等资料编撰工作,及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途径发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健全完善部门内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共享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进一步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交换,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共享责任、内容、方式、时限、渠道,提高统计数据综合使用效益。

  (四)转变统计方式方法。

  1.创新技术应用。在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数据统计由传统的手工填报、逐级汇总、定期提交,转变为自动采集、平台交换、实时推送,逐步构建便捷高效、互通共享的信息化统计网络。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

  2.优化顶层设计。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做起,加快整合行业内业务重叠、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将各业务系统分别从基层收集数据转变为统一采集、顶层交互,推进跨业务、跨机构、跨部门交换应用,从管理上减少报送频次,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

  3.减轻基层负担。按照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统计资料的,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开展全面统计调查,减少调查频率,降低调查成本,着力解决基层“报表繁”问题。

  (五)强化统计分析应用。

  1.加强决策支撑。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卫生健康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围绕健康中国行动、公共卫生安全、深化医改等重点领域任务,定期组织撰写高质量数据分析报告,支撑循证决策和宏观管理。

  2.促进监管服务。注重寓管理于服务,积极开展以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的监测预警和分析评价工作。围绕所辖区域重大疾病、重点人群以及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快速对统计数据开展系统对比分析,及时反馈并指导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3.支持学术研究。充分利用统计调查数据,探索建立与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智库”的合作机制,围绕深化医改重难点问题、前沿医学科研问题、重大国民健康问题,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利用。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基础性、严肃性的认识,纳入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工作机制,合力履行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法定行政职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加强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保障经费需求,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各地要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本单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的区域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真实性负总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法定统计填报工作负总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质控追溯,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及其他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着眼保持统计队伍稳定,积极为提升卫生健康统计人员有关福利待遇创造条件。要关心爱护基层统计干部,对业绩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提升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全力打造精干高效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队伍。

  (四)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要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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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2.《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图读懂

突发!北京某小区污水处理站有限空间作业致2死3伤

8月26日10时许,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盛德东兴家园物业公司根据住户诉求前往东区7号楼附近污水处理站沉淀池进行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目前,事故造成物业公司2名员工死亡,另外施救3人受伤。

接报后事故,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专业处室和预案管理处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向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及涉事企业了解事故情况的基础上,还对包括事故发生点位在内的小区内部其他部分有限空间场所进行了勘察检查。

勘察发现,小区内部有限空间场所根本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主要表现为:

  1. 勘察到的有限空间场所均未设置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只是采用1米高铁栅栏进行围挡,从业人员、小区居民可以随意穿越进入有限空间;
  2. 有限空间洞口、井口均未设置固定防护设施,基本采用木板、盖板进行封堵,人员可以随意挪动进入;
  3. 有限空间场所均没有安全告知和警示标示,未对从业人员及小区居民进行安全提示;
  4. 经了解,小区物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无作业审批、无安全防护、无通风检测、无救援设备;
  5. 根本没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1人遇险后,盲目施救,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通过现场踏勘,我们感到,小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不但给从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同时,也给小区居住人员造成难以预料的危害。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教训也极为深刻,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属地政府、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的警醒。

针对此次事故,市应急局已经采取了相关工作措施:

  1. 将事故情况通报到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督察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区县督察工作,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督查考核;
  2. 9月7日至9日,市局委托市职防联对全市安全生产检查队队长进行有限空间专题培训,请各区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同时,此次培训后,各区也要督促培训人员开展检查队的内部培训和外部(企业)培训,切实提高我们培训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3. 市局将会同住建、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以及商超、餐饮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4. 采取部门联合督查方式,对重点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行业属地强化监管。

突发!辽宁葫芦岛发生风电建筑事故,已致4人死亡!

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8月25日通报,8月18日11时,葫芦岛市南票区,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风力发电建筑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20年是风电行业最特殊的一年,受政策影响,自明年起,国家不再补贴陆上风电。这也就意味着,只有今年内实现项目并网,才能搭上国家补贴的最后“一班车”。今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多于往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风电抢装叠加疫情影响,使得原本就不宽松的施工周期变得更为紧张。在此背景下,一心抢工期、抢进度、抢并网,可能致使安全生产这根弦有所懈怠。

1、黑龙江某风电场29号机组发生倒塔事故

2020年01月02日,黑龙江某风电场29号机组发生倒塔事故,经过对现场的检查,事故发生原因是检修人员未能辨识大风天气(约16m/s)工作的危险因素,盲目开展转速测试时,比例阀、逻辑阀卡涩,导致叶片开桨速度快而回桨速度慢,风电机组发生叶轮超速倒塔。

2、一起风电起重瞒报事故!

2020年01月08日9时左右,在G345长山段长山公墓以北200米处,余XX雇佣张XX(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吊车(皖L602XX)在转场行进过程中,因修路造成路面不平整,车辆右侧前、后轮胎均陷入地基,造成车身右倾,现场采用千斤顶顶到可以行进高度后,吊车驾驶员启动车辆向前行进,因启动速度较快,在重力的作用下,车载吊臂摆动带动吊钩甩动。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人尔XXX因好奇,自行前往车头,正好被甩动的吊钩击中头部,致使该工人头部受伤。

事发当时,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XX不在现场,项目委托负责人余XX立即驾驶其私家车送伤者去医院进行救治,车辆行至张山镇,余XX发现该名工人已无生命迹象,便将车辆开至张山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检查后,认定该名工人已死亡。余XX又将车辆开至来安县中医院门口,经医生检查,确认该名工人已死亡,随即余XX将死亡工人送至殡仪馆。

余XX私下与死者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赔付死者家属213万元),并瞒报了该起生产安全事故,1月14日,死者尔XXX在来安县殡仪馆火化。

3、辽宁某风电场45号机组机舱着火事故

2020年01月12日,辽宁某风电场45号风电机组着火,风电机组机舱烧损,轮毂及三只叶片根部过火,箱变高压侧C相熔断器爆熔喷出,箱变门轻微变形。

4、5人死亡,湖南桃江范家洞风电项目附近“村村通”道路发生交通事故

2020年01月14日,5名交通事故遇难者此前在湖南桃江范家洞风电项目附近收集、装运柴火(约6吨),并由一辆货车装载下山,5名交通事故遇难者共同驾乘一辆私家面包车,返家途中意外坠崖,不幸遇难。

5、2人死亡!青海某风电项目拆除测风塔时发生倾倒事故!

2020年04月06日10时37分左右,华能青海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拆除测风塔作业进行至测风塔第5节时,地面施工人员在松弛南侧缆风绳过程中,测风塔突然整体倾倒,造成位于第4节、第5节的两名作业人员坠落死亡。

6、辽宁葫芦岛一风力发电机起火

2020年4月21日17时17分,葫芦岛兴城市消防大队临海消防救援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命令,称位于兴城市刘台子乡某村境内的风力发电机起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临海中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临海消防救援站站长赵海东带领施救人员立即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发现,疑为一个正在运行的风力发电机“大风车”起火,现场浓烟滚滚,数十米高的“大风车”1个叶片正处在燃烧,从很远处就能看到火光。

发电机起火后由于风大导致飞火致下方堆积的棉被、草帘及其覆盖冰块的塑料保护层起火,严重威胁下风方向的移动轻钢板房。经了解得知,该板房内有生活用品,两个液化气罐、三桶燃油等。一旦着火、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情况万分危急,为防止火势蔓延,临海中队指挥员立即下达堵截火势蔓延命令,布置两个水枪阵地。第一水枪阵地防止火势蔓延,损害冰块保温层;第二水枪阵地对堆积的棉被、草帘等进行火势压制,并冒着浓烟和危险将两个液化气罐和三桶燃油等易燃易爆物从屋内拎了出来。同时飞火又引燃冰块上面的塑料保温层,消防人员拖着水枪爬上冰垛,经过近3小时的紧张救援和处置,火势终于被控制住,随后被成功熄灭,避免了险情发生。

“我们初步分析,可能是风力发电机里面的相关设备着了,大火向上燃烧引发上面的大叶片也着火,后来叶片燃烧得比较厉害,致使其中一个大叶片被烧断掉下来。我们立即用水来扑灭,大叶片可能是玻璃钢材质,被烧断后成了废墟。”救援人员说。目前,该发电机“大风车”着火的具体原因和相关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7、河南某风电场“5·4”风电叶片折断事故

河南某风电场3号、8号、12号3台风机2020年05月04日8时至10时,分别出现一支桨叶折断,断裂处在最大弦长处,其他两支正常。事故发生时平均风速13.4m/s,最大风速25.89m/s。

原因是设备制造质量存在问题,叶片合模过程中腹板粘接出现空泡、缺胶、少加强筋等工艺质量缺陷,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造成腹板支撑失效、叶片开裂变形,导致叶片结构强度不够。

8、风电吊车吊臂折断 1人死亡3人受伤!

2020年06月29日,宁夏某电力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家梁、焦家畔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I标段,在实施G30铁塔分段起吊准备对接安装过程中,发生租赁的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吊车吊臂折断事故,造成劳务分包单位1人死亡3人受伤。

9、海上风电安装船被淹事故

2020年07月04日21点左右,“振江”号在江苏如东海域作业过程中发生海水漫浸事故,目前“振江”号处于站桩状态,船载设备无法正常运转,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海事部门还在抢救过程中,情况未定。

10、风电齿轮箱运输事故

2020年07月08日,吉林省白城市国道G302公路上发生一起大型车辆“车载重物”滚落砸毁车辆突发事故。当日下午1点23分,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出单位大门,在驶入G302国道时,一辆沿G302公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货车驶来,在发现白色轿车时,紧急减速避让。

在避让过程中,车上拉载25.6吨重的风电齿轮箱因捆绑不牢固而滚落,重重的压在小型轿车前部,造成小型轿车司机徐某当场死亡。

11、河北某风电场11号风机发生倒塔事故

2020年07月17日15时41分,河北某风电场11号风机发生一起倒塔事故,经初步分析本次事故直接原因是11号风机第一节与第二节塔筒连接螺栓断裂导致。经现场勘查,结合当时运行数据,未发现有转速异常情况,与主机厂家初步分析认为,本次事故因第一节与第二节塔筒连接螺栓断裂引发,具体螺栓断裂原因待进一步进行设计核算和金属检测确定。

12、吊装事故,吊车折臂、主机损毁

2020年08月,某风电场发生吊车折臂事故,事故造成叶片及主机损毁。具体信息尚且不明。

13、山东某风电场“8·9”人身伤亡事故

2020年08月09日,山东新能源所属某风电场在线路巡检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合同用工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分析,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随车携带的长锯与集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足,致使发生感应电伤人;间接原因为,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安全交底不全面,员工安全意识不强。

在全员抢装的心态下,生产、施工、管理等环节漏洞极易显现,这成为安全事故的根源所在。与传统的火电、核电、煤炭相比,作为新兴产业的风电行业来说,安全文化有待进一步改进。只有让安全标准和规范,内化为人的安全意识,变为行动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

特种作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有限空间作业拟列入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取消“防爆电气作业”等5种,新增有限空间作业等14种特种作业。以下是关于《特种作业目录》修订情况的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我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于1954年建立,距今已有66年,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提高安全素质、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现行特种作业目录于2010年印发,共10个作业类别、54个操作项目(含煤矿),实施近10年来,逐渐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一是随着工艺技术进步,一些作业不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二是个别行业领域特种作业范围过宽,实施准入的人员数量过多,不符合“放管服”要求;三是实践中有些容易引发人员伤亡的作业项目没有纳入特种作业管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通过修订《特种作业目录》,进一步准确界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对于强化风险较高的作业管控、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十分必要。

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调整意见与建议的函》,全面征求有关部门、基层、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对比较集中的修改意见,组织有关行业企业较多的地区和专业技术单位进行了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了8份专题研究报告。先后深入北京、陕西、山东、湖南、浙江、江苏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初稿形成后,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经认真修改、慎重研究,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及修订的主要考虑

经对各有关方面提出的296条修订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共采纳181条,未采纳115条。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一是以防控事故风险为导向,聚焦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补充调整特种作业目录。二是适应“放管服”要求,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对可留可不留的原则上不保留,对未形成广泛共识的原则上不新增。三是保持总体稳定、适当修改、慎重筛减,对实际执行中有歧义的重新界定,提升目录的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按照以上原则,对《特种作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目录包括12个作业类别,66个操作项目,一是根据现实安全风险,将“防爆电气作业”等5个操作项目不再作为特种作业管理;二是认真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14个操作项目纳入特种作业管理,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增加4个,煤矿安全作业增加2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增加1个,应急救援作业增加6个、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增加1个;三是根据基层反映的问题,对9个特种作业操作项目表述进行了调整,便于更加准确界定有关工作岗位,取证范围总体减少;四是优化了部分操作项目定义表述。另外,征求意见中部分地区提出新增电动车电工、露天煤矿作业等操作项目的建议,经充分论证,认为有关作业安全风险总体不高,现阶段纳入特种作业管理范畴不成熟,也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未采纳。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部分

1. 电工作业类别。删除“防爆电气作业”1个操作项目,将相关要求融入“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操作项目。

理由:现行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已包含有防爆电气作业相关内容,且无论是在高压(≥1千伏)作业环境,还是低压(<1千伏)作业环境,都有防爆的要求,“防爆电气作业”独立设置造成重复取证。可在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中充实防爆电气作业要求。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别。删除“钎焊作业”1个操作项目。

理由:“钎焊作业”主要用于制造精密仪表、电气零部件、异种金属构件及负载薄板结构,随着技术进步,“钎焊作业”危险性明显降低,风险可控。

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删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3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普遍是已取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达到安全要求。二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工作内容与电工作业重复,无过多特殊要求,没有必要单列。三是爆破作业按相关条例规定已由公安部门核发爆破作业人员操作证,没有必要重复取证。

(二)增加部分

1.增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类别。设“有限空间监护作业”1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伤亡多,2010至2019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92起,死亡60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事故严重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不规范,施救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等问题突出。二是2010年北京市开展了有限空间现场监护人员(或管理人员)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试点工作,对遏制有限空间事故起到了较大作用。三是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主要来自于特殊环境,作业本身不具备特殊的安全风险,为避免范围过大,将特种作业范围限定为监护作业,主要发挥强制性开展作业前、作业中风险辨识和管控的作用。

2.增加应急救援作业类别。设“矿山救援作业”“危险化学品救援作业”“建筑物坍塌救援作业”“水域救援作业”“高空救援作业”“直升机救援作业”6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有关作业危险性大,实施准入管理既是提高救援专业化水平、保护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需要。二是实施准入管理可以为政府有效动员、甄别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提供抓手和依据,从而更加高效调配救灾资源,确保救援现场规范有序。

3.在煤矿安全作业类别中,增加“煤矿防冲作业”“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2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随着煤矿开采强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冲击地压灾害日益严重,目前已经成为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煤矿防冲作业(防冲危险性预测、防冲措施的实施、相关参数的观测与记录等)是防治冲击地压关键基础环节,符合特种作业独立性、危险性和特殊性等要求。二是2017年至今,全国共发生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9起,死亡33人。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驾驶与一般车辆驾驶相比专业性更强,且井下运输条件复杂(光线阴暗,路面不平,坡道、弯道、交叉路口多,道路狭窄,人车混行),需熟练掌握驾驶前安全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操作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要求高。

4.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中,增加“金属非金属矿山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1个操作项目。

理由:同“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

5.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别中,增加“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电石生产工艺作业”“偶氮化工艺作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4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依据原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将“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等3个操作项目纳入目录管理,加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作业”操作项目及原目录15个危险化工工艺作业,基本涵盖当前危险化工工艺特点;二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专业性强、安全风险大,对作业人员要求高,需具备健康安全防护、化学品禁忌、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认真汲取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等教训,有必要将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纳入目录,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三)对操作项目进行调整,人员范围总体减少部分

1. 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别中,“熔化焊接与热切割”操作项目的适用范围中删去了“激光焊”。

理由:激光焊属机器人程序控制操作,危险性仅是针对焊接环境周围群体,没有必要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

2. 在高处作业类别中,将原“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拆分为“悬空作业”和“攀登作业”2个操作项目。

理由:存在高处作业的行业越来越多,作业环境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大,通过作业方式区分,并明确适用范围,可覆盖原“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中6个类别,且便于界定工作岗位,避免重复取证,符合“放管服”要求。

3. 在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别,将原“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2个操作项目修改为“制冷设备运行、安装、修理操作作业”和“空调设备运行、安装、修理操作作业”2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制冷、空调是两个范畴。制冷、空调工况不同,制冷剂差别较大,两种作业人员需掌握技能差异较大,应作区分;二是无论制冷设备还是空调设备,运行、安装、修理操作技能在实际生产中是无法独立的,作业人员均需掌握,应作合并。操作项目重新划分后定位更精准,便于界定工作岗位,进一步提升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在煤矿安全作业类别中,将原“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拆分为“煤矿采煤机操作作业”“煤矿掘进机操作作业”2个操作项目。

理由:煤矿采煤机和掘进机操作作业属于两个不同的操作作业,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均不相同,将其分列为煤矿采煤机操作作业和煤矿掘进机操作作业2个操作项目。

5. 在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类别中,将原“司钻作业”拆分为“钻井司钻作业”和“作业司钻作业”2个操作项目,适用范围扩大至海洋石油、天然气司钻作业。

理由:钻井和井下作业使用设备不同,工艺不同,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与管控措施不同,实际工作中属两个不同工作岗位,拆分处理更加准确。海洋石油钻井、作业安全风险因特殊环境比陆地更突出,应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6. 在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类别中,修改完善了“煤气作业”操作项目定义和适用范围。

理由:一是冶金有色企业产生的冶金煤气主要安全风险是中毒、火灾和爆炸,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现行目录中“煤气作业”定义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取证范围不尽合理,修改后更加精准,有利于突出实际存在高风险的作业岗位。二是建材、陶瓷企业有关作业同样具有较高危险性,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建材、陶瓷企业。

7. 在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类别中,修改完善“烟花爆竹储存作业”操作项目定义并明确适用范围。

理由:一是C级及以下成品一般不存在整体爆炸危险,但现行定义较笼统,取证人员范围太宽泛。二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的引火线、黑火药、烟火药、有药半成品的搬运、储存保管作业危险性大且易酿事故,应在定义中加以明确。三是进一步明确企业范围,重点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不包括零售企业,因零售企业人员较少,一般都是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兼任,已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四)规范了5个作业类别和9个操作项目的文字表述

分别是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5个作业类别;煤矿安全作业类别中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3个操作项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中的“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护作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主排水作业”4个操作项目;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类别中的“烟火药制造作业”“黑火药制造作业”2个操作项目。

希望这次特种作业目录修订,对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起到作用。

应急管理部官网都被假冒了,一定要提高警惕!

近日,有来自西安的网友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留言”栏目咨询称,域名为www.gamr.org.cn的网站与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极其相似,问这“是怎么回事”。

对此,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回复称:经查,www.gamr.org.cn为冒充应急管理部政府门户网站的虚假网站,并表示“正申报中央网信办进行打击关闭”。

截至目前,通过浏览器访问www.gamr.org.cn,发现该假冒网站仍然可以打开,截图如下:

李鬼网页

而真正的应急管理部官网如下图,真假不同之处就在于假的右上角有个查询服务,点击假冒网站“查询服务”这个链接,会跳转到制假团伙早已准备好的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应急管理部官网

看来,该团伙假冒应急管理部网站的目的,无外乎是想迷惑那些不明真相但又想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路上走捷径的人,通过制假证、卖假证牟利。

特种作业危险性高,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企业财产损失。请记住,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属于违法行为!持证人所在单位或项目未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证件真伪,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

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假,我们又该如何辨别呢?EHS资讯网整理出一份,涵盖住建、质监、安监三大系统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质监的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查询地址,这都是省级以上证件查询平台,真实可靠。

另外国家对特种作业培训费用有相关补贴政策,详见EHS资讯网整理的特种作业技能补贴政策汇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特种作业请做好持证上岗,并且证件真实有效。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最高能领3000元!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目前,各省市陆续了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各省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贴政策汇总如下:

  1. 北京市: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1910/t20191016_415492.html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2. 天津市: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gnnknhmjegifbbodkjajlpafcampibii/innplgdkegifbbodkjajlpafcampibii.do?isfloat=1&fileid=20191111094354389&moduleIDPage=innplgdkegifbbodkjajlpafcampibii&siteIDPage=tj&pageID=gnnknhmjegifbbodkjajlpafcampibii

    鼓励从业者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在本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申请时间为判断条件)的外埠人员,在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通过后6个月内申请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的,按照初次取证每人300元、复审取证每人1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其中,2019年取证人员,2020年6月前均可申请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具体申报及发放流程另行制定。

  3. 河北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https://rst.hebei.gov.cn/a/redianzhuanti/zyjntsxd/2019/0809/7729.html

    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4. 河南省: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6d3cb77f016d438c0f470519/79070ab36f054895ba046e6758d16561.html

将特种作业人员10类职业54个工种纳入职业技能补贴目录。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有调整的,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调整职业技能补贴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的,每人补贴800元,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人补贴300元。

  1. 湖北省: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1908/t20190807_1713615.shtml

    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2. 广东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
    http://hrss.gd.gov.cn/zyjnts/xdjz/content/post_3005404.html

    补贴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最高补贴达3000元。

各省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贴政策汇总陆续更新中~ ~ ~

另外,早在2017年5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特种作业培训费用是可以补贴的。各省区市都出台过具体实施办法,详情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

吊车司机高压线下野蛮施工 致22万伏线路停运将近两小时

8月25日上午7时多,温州瓯海区梧田街道教导路一处厂房施工现场,一辆吊车不顾供电部门现场监督人员劝阻,强行在220千伏瓯上瓯田线下吊装钢筋,造成线路短路跳闸。高压电流还被引入地面,击穿工地彩板房铁皮并造成吊车爆胎。目前,吊车驾驶员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铁皮墙面被击穿

事发项目工地位于这条高压线的正下方,属于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根据《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作业。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要求,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220千伏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得小米6米。

电力设施保护区公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人员伤亡、大范围停电、重大经济损失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依据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电力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在高压线保护区内冒险作业,确保人身与电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