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化工厂废料堆积棚突发大火

3月16日10时30分左右,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园区的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东南角的一处废料堆积棚(主要物料为氯代苯酚中间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势于11点35分得到控制,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据相关资料显示,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是1952年建厂,由北京搬迁河南郑州,后又搬迁至河南开封化工园区的大型国有企业。总部设在郑州,开封生产基地主导生产产品氰霜唑原药、二步粉,三步粉;螺虫乙酯;吡唑醚菌酯;固体硫酸羟胺;氯乙酸,氯乙酸甲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制造。该企业曾于2019年入选河南省首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单位)名单。

此次事故竟然又是一起因危险废物堆积引发的火灾事故!

2019年3月31日7时12分许,苏州昆山市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外一存放镁合金碎屑废物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在镁合金铸件机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水较高的乳化切削液,收集的镁合金碎屑废物未进行有效的除水作业,镁与水发生放热反应,释放氢气,又因镁合金碎屑堆垛过于集中,散热不良,使得反应加剧,瞬间引发集装箱内氢气发生爆燃。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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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因具有不稳定、易燃易爆、腐蚀等危害特性,其在接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挑战!尤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仓库,不得随意堆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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