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合肥茂悦花园二期项目“3·13”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3月13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建的合肥市包河区茂悦花园二期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该公司瞒报了该起事故。2020年7月25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该起事故举报线索,经核查事故属实。近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此起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茂悦花园二期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福州路与崇山路交口,由合肥质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规划建筑面积286569万平方米,包含8栋高层住宅、7栋洋房、1栋配电房、地下车库(二期)工程,工程总造价32095.998965万元.总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上海喜来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主体一、二次结构工程,监理单位为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3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合肥质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质然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0日,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法定代表人李*和,注册资本叁亿圆整。项目负责人林*敏。

2.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立于1998年9月29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法定代表人校*春,注册资本政拾伍亿圆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8年5月30日,中建八局与合肥质然公司签订茂悦花园二期项目总承包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44天。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负责项目的实施,公司副经理张*洪分管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在安徽区域设立了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为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的二级机构,负责安徽区域在建项目的履约和管控工作,分公司经理战*。

2018年11月13日,中建八局设立了茂悦花园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茂悦花园项目部),2019年7月26日,中建八局对项目部任职人员进行了调整,重新任命了茂悦花园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童*斯,项目执行经理朱*兵,生产经理蒋*烨,项目总工程师金*,安全总监郭*。

3.分包单位。上海喜来乐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喜来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法定代表人许*,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级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8年11月13日,中建八局与上海喜来乐公司签订茂悦花园二期总承包工程主体一、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2081.759533万元人民币,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5天。项目负责人陆*颖,现场负责人丁*,安全员杨*会。

4.监理单位。合肥市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达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31日,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官*宁,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

2017年7月24日,合肥质然公司与合肥康达公司签订滨湖金茂悦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95.123652万元,监理期限2017年7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事故采光井洞口防护情况

采光井洞口位于Y5#楼西单元103室一层南侧,距负一层地面高度为592厘米,洞口长300厘米、宽150厘米。洞口上方铺设长200厘米、宽9厘米、厚4厘米规格的木方,长度方向与采光井洞口宽度方向平行,木方上面再铺设长183厘米、宽91.5厘米、厚1.51厘米规格的木质模板,共铺设4块,长边与采光井洞口宽度方向平行。事发时,洞口四周无立面防护,只由模板木方组成的洞口水平防护,该水平防护与一个施工电梯出口相连,作业人员从该洞口上方运输货物。

(四)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合肥质然公司。2018年7月27日,该公司取得原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944日历天,自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总包方、监理方安全管理责任。

2.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该公司执行中建八局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但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规定组织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问题。

3.上海喜来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项目各工种操作规程等。但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隐患和洞口平面防护作为货物运输通道的问题。

4.合肥康达公司。制定了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但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审查不严,未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的问题,安全检查不细致,对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缺失的情况失察。

二、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3月13日下午,上海喜来乐公司砌筑班组在Y5#楼进行砌筑作业。16时10分左右,该班组砌筑工人赵*凯从距离Y5#楼80米左右的地面预拌砂浆点,使用电动手推车运送满车砂浆至Y5#楼一层(一层与地面高差为1.7米),当乘坐Y5#楼施工电梯西侧梯笼至一层,通过地下室采光井防护盖板进入一层内时,盖板开裂,车轮陷进裂缝中。赵*凯尝试拖拽未果,喊同班组作业人员过来帮忙。张*、马*有和张*生一起过去帮忙,张*过来操控手推车,马*有、张*生在两边进行拉抬,正准备将砂浆卸掉再拉出手推车时,盖板断裂,3人和手推车同时坠落至地下室一层。

事故现场情况

(二)应急救援情况

3月13日16时10分左右,上海喜来乐公司现场负责人丁*接到砌筑班组工人张成报告事故信息的电话后,立即拨打了合肥急救中心120电话,大概20分钟左右,第一辆救护车到达现场,将伤势严重的马*有送往合肥市滨湖医院抢救。另外,上海喜来乐公司自行将张*和张*生分别送至合肥市滨湖医院和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初步诊断张*脸部挫伤,张*生胸骨骨折,无生命危险。17时50分,马*有经抢救无效死亡,上海喜来乐公司立即通知死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3月14日,上海喜来乐公司与死者马*有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张*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张*生住院治疗一个月后出院回家休养。

(三)事故瞒报情况

3月13日16时30分左右,茂悦花园项目部项目执行经理朱*兵接到项目部安全员何剑报告事故的电话,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向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经理战*和书记闰*龙报告事故信息,他们要求朱*兵全力做好抢救伤员的工作,并及时报告伤员的救治情况。17时10分左右,朱*兵和当天在项目上巡检的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总监马亮一起赶到滨湖医院,协调伤员的救治工作。17时50分,马*有经抢救无效死亡。朱*兵立即向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的战*和闰*龙汇报了人员伤亡情况,并联系了上海喜来乐公司项目负责人陆*颖,让他处理好死者善后和两名伤者的治疗事宜。3月14日中午,上海喜来乐公司和死者家属谈好了赔偿事宜。朱*兵分别向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战*和闰*龙汇报了死者的善后和伤者的治疗工作,并告知他们不用管了,全部由其处理。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战*认为事情已经处理好,未按照规定向公司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瞒报了该起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马*有,男,54岁,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身份证号码34242319* * *2674,上海喜来乐公司雇用人员。

(二)受伤人员情况

1.张*生,男,62岁,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身份证号码34242319* * *3157,上海喜来乐公司雇用人员。

2.张*,男,21岁,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身份证号码34152219* * *3098,上海喜来乐公司雇用人员。

(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规定,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24.6万元,其中医疗费11万元,误工生活补助费3.6万元,死亡赔偿费310万。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发采光井洞口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仅有木质模板和木方组成的水平防护,作业人员将水平防护作为运输货物的通道。赵*凯使用电动手推车从水平防护上运送满车砂浆时,模板开裂,手推车受陷,张*、张*生和马*有在拉抬手推车时,模板断裂,3人和手推车同时坠落至地下室一层,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上海喜来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3.1.3.3.1规定;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并消除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隐患和洞口平面防护作为货物运输通递的问题,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2.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规定组织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违反《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问题,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合肥康达公司,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审查不严,违反《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安全检查不细致,对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缺失的情况失察,违反《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包河区茂悦花园二期项目”3·13”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瞒报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许*,上海喜来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廷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2.陆*颖,上海喜来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3.丁*,上海喜来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落实书面安全交底,未发现并消除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4.张*洪,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副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部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5.战*,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司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对瞒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6.童*斯,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务分包作业人员使用事发采光井洞口平面防护作为货物运输通道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7.朱*兵,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执行经理,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务分包作业人员使用事发采光井洞口平面防护作为货物运输通道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8.王*,合肥康达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审查不严,对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缺失的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上海喜来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隐患和洞口平面防护作为货物运输通道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2.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规定组织新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发现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被拆除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并且瞒报事故气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3.合肥康达公司,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木交底工作审查不严,对事发采光井洞口立面防护缺失的情况失察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上海喜来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和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水平;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中建八局上海分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学制度;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施工方案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的职责;要严格履行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违规作业行为。

(三)合肥康达公司,要严格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切实承担起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严格把控和监管施工过程的风险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为安全施工把好关。

(四)合肥质然公司,要加强对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