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一”前后发生七起安全事故致5死3伤

根据《深圳市安委办关于五一假期前后全市七起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五一前后深圳市连续发生福田区“4·30”某宾馆锅炉房高坠、罗湖区“4·30”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工地高坠、坪山区“5·1”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宝安区“5·3”邑升顺电子公司污水处理池中毒和窒息、龙华区“5·4”电动自行车棚火灾、福田区“5·4”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基础工程项目工地机械伤害和龙华区“5·4”卢山停车场综合体工地基坑边坡坍塌七起事故。

其中,罗湖区“4·30”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工地高坠事故中,钢筋工人刘某从高处坠落受伤后,现场无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而是用私车将伤者送到了50公里之外的惠州市某医院进行救治。通报中指出,该事故存在瞒报情节,直至惠州警方向深圳警方进行通报,有关部门才掌握事故情况。经查证,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建设单位为粤海置地(深圳)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区住建局已责令该工地停工,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正在对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通报要求,各区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通过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形成高压严抓态势;要通过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有力督促各项目参建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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