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官方强调今年秋冬不强制错峰、不大范围停工!

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介绍,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

其中,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企业限停产措施,刘友宾介绍,今年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

方案不涉强制性错峰生产等

刘友宾表示,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上呈现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的态势,但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针对重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已连续多年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制定了针对重点地区的秋冬季减排措施。

攻坚行动总体思路是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有效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

据了解,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有三方面的考虑: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对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与去年相比,今年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更加强调依法依规;更加突出科学施策;更加注重因地制宜。

刘友宾强调,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重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案强调各地应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坚决追责“一刀切”等形式主义

8月29日,生态环境部调查人员在山东临沂市明察暗访时发现,兰山区辖区部分街镇餐饮企业大面积停业,400余家板材企业被迫集中停产,25家货运停车场除1家兼顾公交车停放而正常运营外,其余全部停业整顿,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生态环境部批临沂市兰山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平时不作为,考核问责时急功近利搞“一刀切”。环保“一刀切”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刘友宾强调,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和合法合规企业正当权益,也危害生态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违背生态环保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对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生态环境部一直以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

刘友宾说,急时“一刀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平时不作为。自9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等平时不作为行为,同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行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不放“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同时,也将保持定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督促平时不作为的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急时“一刀切”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

前一段时间,网上流传一些环保封条照片,竟然将做饭炉灶也贴封条了。检查空气质量又是倒数第一,急了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一刀切”将炉灶也贴封条了。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按生态环境部通报说法“平时不作为、急时滥作为”。这是抹黑国家环保转型发展战略,也丧失了政府公信力。

注:以上图片来自互联网,EHS资讯无法确认是否来自当地政府行为

行动方案对比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目标 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 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PM 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 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深入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大力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实施“一市一策”,全面加大西南传输通道城市污染减排力度;实施“一厂一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持续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实行量化问责,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产业结构调整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焦炭产能 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 万吨。河北省加快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淘汰。河北、山西、山东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山东、河南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淘汰。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 1000 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退出 225万吨,山东省压减退出 355 万吨。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区域内完成38台共277万千瓦燃煤小火电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错峰生产 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 A、B、C 级企业。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从两个行动方案对比,可以看出生态环境部在冬季大气污染这场攻坚战中,给予了地方有效评级方式来推进错峰生产,避免了“一刀切”粗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