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振华项目塔吊缆绳断裂致2死,中建六局等企业被禁承揽新业务

10月4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振华广场建筑工地塔吊作业时,缆绳断裂,掉下的货物砸死现场两名工人。10月9日,呼和浩特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事故处理通知,停止中建六局等企业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

关于停止中建六局等企业在我市承揽新工程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企业:

2019年10月4日,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在吊运材料过程中由于塔吊机械设备原因,发生物体打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

该项目由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刘青山,执业证号0055028);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韩豪,执业证号00345152);塔式起重机由北京安泰顺昌商贸有限公司安装并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项目施工、监理及塔吊租赁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细致”。上述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经研究决定:

一、停止“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资格6个月(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二、停止“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资格6个月(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三、暂停“北京安泰顺昌商贸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从业资格一年(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行政审批部门、安监部门在以上期限内不得办理涉及3家企业的公开招投标、直发包备案、施工许可及起重设备安拆手续。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各参建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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