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43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019年9月26日,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万圣新居E地块4号商业楼项目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月11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芯板试验车间工程项目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秦园小笼”小吃店发生瓶装液化气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10月14日,吉林省白城市白城农商银行保平分理处审贷中心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切实采取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决落实安全防范政治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具体要求,清醒认识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下更大气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

  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查,加强房屋装修改造安全管理,强化秋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搞突击而无视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检查问题隐患台账,对照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安全保持在可控状态,不断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突出抓好城市公用设施和既有房屋安全管理

  各地要督促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养护等单位,加强设市政行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确保各系统安全运行。特别针对冬季消防事故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各项燃气法规和标准规范,夯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和户内燃气设施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全防护责任,督促房屋主体责任人全面检查既有房屋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全面做好冬季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要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月主题活动,以临时用电、用气、用火等管控为重点,抓实建筑施工工地(包括临设)消防安全,加强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全面开展非居用户燃气使用、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液化天然气加注站、配气站等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抓实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以挂牌消防安全隐患督办整改、房屋消防通道管理、用电用气安全为重点,全面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清单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以城镇垃圾堆放中转、处理场站的防火为重点,切实做好环卫行业各项消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预防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今冬明春火灾事故发生。

  六、严格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依法依规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及时记录事故企业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坚决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对每一起安全事故都不能轻易放过,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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