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自2014年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危化品交通事故后开始研究制定,历时近五年,七次公开征求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各方意见,经过20余场专题研讨反复研究和讨论,最终得以发布。

另交通运输部官网通告,11月28日(周四)下午14时,交通运输部将举行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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