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18时25分,位于南阳市滨河路与卧龙路交叉口的东正·颐和府在建10#楼顶层工程外防护网和木质模板起火燃烧,起火原因目前不明。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很大,随后消防人员紧急赶往扑救。20点50大火基本得到控制,所幸着火楼盘内无人员被困。
当天晚上南阳市召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紧急会议,会议决定南阳市所有在建项目停工一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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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18时25分,位于南阳市滨河路与卧龙路交叉口的东正·颐和府在建10#楼顶层工程外防护网和木质模板起火燃烧,起火原因目前不明。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很大,随后消防人员紧急赶往扑救。20点50大火基本得到控制,所幸着火楼盘内无人员被困。
当天晚上南阳市召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紧急会议,会议决定南阳市所有在建项目停工一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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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20时许,在海淀区田村路43号一定向安置房工地,北京九州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电梯井道内作业时,不慎坠落死亡。
5月11日中午12时许,陕西榆林榆阳区长虹路民生国际酒店北侧的通道内附近突发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将一旁的电瓶车、天然气管道、2辆小汽车引燃。随后大火被赶过来的消防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月16日19:30左右,广西玉林市碧桂园凤凰城5期A1标段1#、2#、5#楼项目发生施工电梯坠落事故,事故导致6人死亡。目前,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下发紧急文件《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此次碧桂园凤凰城施工电梯坠落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极为深刻!文件要求立即开展各市县建筑施工机械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机械一律拉闸暂停使用!
目前甲方公司高管、项目总、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项目总监,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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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安委办关于五一假期前后全市七起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五一前后深圳市连续发生福田区“4·30”某宾馆锅炉房高坠、罗湖区“4·30”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工地高坠、坪山区“5·1”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宝安区“5·3”邑升顺电子公司污水处理池中毒和窒息、龙华区“5·4”电动自行车棚火灾、福田区“5·4”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基础工程项目工地机械伤害和龙华区“5·4”卢山停车场综合体工地基坑边坡坍塌七起事故。
其中,罗湖区“4·30”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工地高坠事故中,钢筋工人刘某从高处坠落受伤后,现场无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而是用私车将伤者送到了50公里之外的惠州市某医院进行救治。通报中指出,该事故存在瞒报情节,直至惠州警方向深圳警方进行通报,有关部门才掌握事故情况。经查证,粤海置地大厦项目建设单位为粤海置地(深圳)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区住建局已责令该工地停工,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正在对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通报要求,各区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通过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形成高压严抓态势;要通过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有力督促各项目参建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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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通过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协调中央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联合知名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在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以微视频形式展示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针对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普及安全知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已联合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中央及各地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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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下午5时许,位于东莞市石碣镇金沙路的东莞鹏龙超精密光学智能制造及研发扩建项目工地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在场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故责任单位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指出广东宏达建设存在大量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为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东宏达建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20年5月12日至6月10日进行暂扣。近日,广东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此起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东莞鹏龙超机密光学智能制造及研发扩建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4号办公楼、5、6号员工宿舍、7、8号高职宿舍(以下简称鹏龙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村。
工程内容:东莞鹏龙超精密光学智能制造及研发扩建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4号办公楼、5、6号员工宿舍、7、8号高职宿舍建筑工程、防雷工程、雨水排水工程及排水管预埋套管工程。
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5344.5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0800万元。该工程为广东省重点项目、东莞市重大项目,于2019年10月18日开工,目前施工进度主体结构施工。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发包方:东莞鹏龙光电有限公司
总承包方:广东宏达建设工程公司
2、工程分包情况:
总承包方: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方: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15日双方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约定东莞鹏龙超精密光学智能制造及研发扩建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4号办公楼、5、6号员工宿舍、7、8号高职宿舍(木工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砌筑及抹灰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等综合工作。
合同总价7400万人民币。
(二)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1、东莞鹏龙光电有限公司(发包方),单位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四甲第二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吕子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9770475X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数字照相机关键件;道路普通货运。
2、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方,单位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天宝路22号之一,法定代表人:袁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32152720D,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维修、保养:机电设备;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仓储服务;物业租赁。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17]110294延,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7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16日。
3、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丁屋村骏达西路松源创新科技城A栋三楼3A10室,法定代表人:廖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96256545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19]110302延,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4日。
4、陈刚(死者),男性,汉族,出生于1973年7月10日,身份证住址重庆市武隆区,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普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负责搭建内架支撑。
5、袁斌,男性,汉族,出生于1967年4月27日,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为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6、李坤,女性,汉族,出生于1966年10月2日。其为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于2019年8月26日任命为本次鹏龙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证号:粤144141633161。
7、廖勇,男性,汉族,出生于1985年1月6日,身份证住址重庆市铜梁县维新镇,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8、匡永平,男性,汉族,出生于1976年2月29日,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合江县大桥镇。其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次鹏龙工程的现场负责人。
9、廖加永,男性,汉族,出生于1985年1月18日,身份证住址重庆市开县高桥镇,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
10、余磊,男性,汉族,出生于1988年4月12日,身份证住址安徽省霍邱县众兴集镇,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本次鹏龙工程的2号塔吊机指挥员。
11、曾大华,男性,汉族,出生于1990年4月7日,身份证住址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为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本次鹏龙工程的2号塔吊机操作员,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操作类别: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证号:粤S042018000091T,使用期自2018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7日。
(三)涉案设备情况
塔式起重机:型号规格QTZ80(TC5610-6),出厂编号1012TC01401608,制造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由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签发的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使用登记号:粤SA-05-1911-1005),安装告知日期:2019年10月21日,检验日期:2019年10月29日,工地自编号:2#,产权属于东莞市川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塔吊本次施工由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川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进场施工的,
(四)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位置处于鹏龙工程6号楼与8号楼之间的2#号塔吊现场事故发生前正进行钢管的吊运作业,据调查组人员现场调查,该次吊运的钢管为模板内撑系统所使用的立杆,原本是用于6号楼搭设模板支撑使用的,由于数量过多,就将多余部分吊运到8号楼南面的材料堆放区进行临时存放。
在吊塔吊钩下方吊钩立杆材料脱滑落连同围栏(围栏为钢管搭建)倒在死者身上的位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综合现场勘察及目击者笔录事故调查组分析:2019年11月29日下午5时许鹏龙工程在位于6号楼与8号楼之间的2#号塔吊现场由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匡永平指派进行吊运作业,2号塔吊操作人员曾大华把材料钢管从6号楼3层吊运钢管到8号楼南面的地面上,其在6号楼由余磊进行信号指挥,8号楼地面上由廖加永进行信号指挥,在运输到接近8号楼地面时(约离地两米),吊塔从快速档减速低速档过程中,陈刚看到起吊物快下降到地面,提前接近降落区域接货(起吊物和围栏中间区域),在旁的廖加永发现起吊物的立杆振动了一下,马上叫陈刚离开并用对讲机叫塔吊操作人员曾大华停下,由于事发突然陈刚慌乱躲避,跑动时安全帽脱落,头部撞到旁边的围栏后陈刚摔倒水泥地板上,廖加永马上跑过去看了一下发现陈刚头部出血受伤,叫了几声并无回应,马上跑开呼叫在场工人来帮忙,同一时间立杆脱钩滑落导致起吊物钢管材料倾倒在陈刚身上。随后,在场人员拨打120,在120救护车到场后宣布陈刚已经死亡。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石碣应急管理分局、石碣镇公安分局、石碣医院、石碣镇住建局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现场情况,协调事故善后处理。石碣应急管理分局、石碣镇公安分局、石碣住建局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并责令对事故现场暂时停止作业处理。
事故发生后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死者陈刚家属进行协商,于2019年12月10日与陈刚家属达成调解,事故造成损失共约208.32万元,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处置及时、有效。
(一) 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陈刚(死者) ,男性,汉族,出生于1973年7月10日。身份证住址重庆市武隆区。
石碣公安分局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陈刚的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死。
(二)直接经济损失
据统计,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32万元。
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查,收集和掌握事故相关材料,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陈刚在起吊物未完全落地停稳时,违反操作规程提前接近起吊物下降的危险区域,故在起吊物出现滑钩危险情况时未能与起吊物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导致其慌乱躲避头部撞到旁边围栏钢管伤重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第11.1点塔机的操作使用应符合JG/T 100的有关规定。
依据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5.2.22点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塔吊安全操作规程》第16条: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通过 。
综上所述,陈刚在起吊物未完全落地停稳时接近起吊物下降区域的行为属于违规作业。
(二)事故间接原因
1、陈刚佩戴的安全帽未系帽绳,导致跑动时安全帽脱落,未起到头部保护作用。
2、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督促从业人员落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所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信号指挥员廖加永,在地面指挥塔吊吊物下降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周边人员回避塔吊吊物,导致滑钩时附近的人陈刚受到惊吓慌乱回避撞到头部受伤。
(三)相关单位、人员履职情况
1、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通过查阅档案现场视察对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该企业已履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已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进行记录。查阅对陈刚的培训记录,分别在2019年11月27、28日对陈刚进行的安全教育记录、以及11月28日的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在与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有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通过档案反映,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示的档案中培训记录、应急演练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记录有对分包单位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进行了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
2、袁斌,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袁斌按照规定履行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的主要负责人职责。
3、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通过查阅档案现场视察对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作为劳务分包方,在鹏龙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应依照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执行,配合参与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履行上未能有效对从业人员在进行吊装作业时进行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廖勇,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履行了建立健全本次建设项目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的主要负责人职责。
(四)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石碣镇“11.2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陈刚安全意识薄弱,佩戴的安全帽未系帽绳,未遵守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提前进入塔吊起重物下方危险区域属于违章作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鉴于陈刚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2、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进行吊装作业时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未能服从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导致发生事故,未能确保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因此,经调查认定,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信号指挥员廖加永,在地面指挥塔吊吊物下降时,未能发现并及时制止周边人员回避塔吊吊物,导致滑钩时处于附近的陈刚受到惊吓慌乱回避跌倒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对廖加永进行内部处理。
(三)其他法律责任
事故涉及法律责任,如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防范和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尤其要落实好现场安全监督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整改。
2、施工单位及各分包单位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特别要重视现场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杜绝和减少现场的“三违”行为。
3、强化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警示学习,针对一些工人平时较为忽视的行为加以提醒,强调如何正常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如何提前识别风险等。
4、东莞市兴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加强施工日常检查及排查,检查要全面、细致,一定要排查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坚决停止施工作业,即时整改,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立有效运用的安全监管体系,对施工现场安全严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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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一场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防灾减灾日的图标以彩虹、伞、人为基本元素,雨后天晴的彩虹韵意着美好、未来和希望,伞的弧形形象代表着保护、呵护之意,两个人代表着一男一女、一老一少,两人相握之手与下面的两个人的腿共同构成一个“众”字,寓意大家携手,众志成城,共同防灾减灾。整个标识体现出积极向上的思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之意。
2020年5月12日是中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1、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拨打119,报告失火地点的详细位置,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2、 当发现液化石油气起火时,迅速用湿布包手后,迅速关好气瓶的阀门,然后再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 身上的衣服着火应该尽快脱下着火的衣服扑灭火或就地翻滚把火压灭。
4、 油锅着火后,应迅速用锅盖盖住油锅,窒息熄灭或把将要炒的青菜倒入油锅,覆盖至熄灭。
5、 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一定要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6、 为了防止火场浓烟烫伤呼吸道,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
7、在高层建筑中,火灾发生后期,住在上层的住户尽量不走电梯逃生。
8、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当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无人救援,这时候,可用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洒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
9、 被烟火围困,应尽量停留在阳台或窗户等易于被人发现处。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服,或抛轻型、引人注目的东西。晚上,则可用手电筒,不停的在窗户外闪动,或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10、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
1、 立即使病人脱离中毒环境,开窗通风并注意为病人保暖。
2、病人需安静休息,尽量减少心肺负担和耗氧量,要让有自主呼吸能力的病人充分吸入氧气。
3、 对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法,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4、 如条件允许尽可能将病人送到有高压氧舱的医院,使病人尽早接受高压氧舱治疗,以减少后遗症。
工厂地震时自救
紧急避震: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切断危险源:紧急关闭一切生产设施;
设定隔离区: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隔离、警戒;
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应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隔离区,实时监测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到安全场所;
开展抢险工作: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运输车辆、生命探测仪、照明设施、气体检测仪、防毒器具及各类
抢险、救灾、救护、救生器材;及时开展抢险工作,并全力搜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部队
和社会团体参与营救;
控制泄漏源:以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处置原则,实施堵漏、回收或处理泄漏物质;
后勤保障: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被疏散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
高楼里地震时自救
远离高层楼的窗户:地震时,高层楼面向马路的那面墙很不稳定,高层楼的窗户更要远离。现在的楼一般都是框架式结构,砖起到的作用是隔风隔雨,但不承重。地震时,常常是框架在,墙没了,如果人躲在窗户下,很容易被甩出去。
千万不能坐电梯:地震发生时,千万不能使用电梯。一旦断电,上不来下不去就卡在里面出不来了。万一在搭乘电梯时遇到地震,可将操作盘上各楼层的按钮全部按下,一旦停下,迅速离开电梯,确认安全后避难。
往哪儿跑要看情况:地震发生后,一定要往下跑吗?答案是不一定。尤其是住在高楼层的住户而言,往哪儿跑的原则应该是就近——离地面近就往地面跑,离楼顶近就往楼顶跑,总之,“见天见地”都能够和外界接触,相对更安全。
确认逃生通道还是过火通道:逃生时,一定要走逃生通道。高楼本身就是拔火罐,现在的高楼在设计时,有的设计了专门的过火通道,是用于疏通火情的,千万要分清楚。
逃生绳使用分人群:有的家庭备有逃生设备,比如速降绳,使用时一定要在一轮地震波结束后的平静期。提醒您的是,使用速降绳的人一定是经过训练的,速降过程中需要脚的借力支撑,否则跟跳楼没什么区别,只是多了根绳而已。
卧室里地震时自救
千万别钻床底下:地震后房屋倒塌有时会在室内形成三角空间,这些地方是人们得以幸存的相对安全地点,可称其为避震空间,它包括床沿下、坚固家具下、内墙墙根、墙角等开间小的地方。以前人们认为钻到床底下最安全,但床底下能躲不能逃,并非最佳的躲藏之处。
躲开头上悬挂物:要选择上面没有悬挂物,附近没有电源插头的地方,以防上面的悬挂物落下砸伤及电源线着火引发的次生灾害。
衣柜绝不允许进去:唐山地震时,有人钻进衣柜躲藏,几天后救援队发现时,人是完好的,但最后憋死了。
把门打开:躲藏地点离门近点,门最好打开,可以背靠在门框上,手抱头,待地震结束时准备随时转移,为逃生准备活路。
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
自救措施:
1、受到洪水威胁时,应该有组织地迅速向山坡、高地处转移。
2、当突然遭遇山洪袭击时,要沉着冷静,千万不要慌张,并以最快的速度撤离。脱离现场时,应该选择就近安全的路线沿山坡横向跑开,千万不要顺山坡往下或沿山谷出口往下游跑。
3、山洪流速急,涨得快,不要轻易游水转移,以防止被山洪冲走。山洪爆发时还要注意防止山体滑坡、滚石、泥石流的伤害。
4、突遭洪水围困于基础较牢固的高岗、台地或坚固的住宅楼房时,在山丘环境下,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多人,只要有序固守等待救援或等待陡涨陡落的山洪消退后即可解围。
5、如措手不及,被洪水围困于低洼处的溪岸、土坎或木结构的住房里,情况危急时,有通信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无通信条件的,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同时要尽可能利用船只、木排、门板、木床等漂流物,做水上转移。
6、发现高压线铁塔歪斜、电线低垂或者拆断,要远离避险,不可触摸或者接近,防止触电。
7、洪水过后,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注意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避免发生传染病。
滑坡:是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雨水浸泡、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运动的岩(土)体称为变位体或滑移体,未移动的下伏岩(土)体称为滑床。
自救措施: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逃离危险区段。跑离时,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泥石流: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泥石流具有突然性以及流速快,流量大,物质容量大和破坏力强等特点。发生泥石流常常会冲毁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甚至村镇等,造成巨大损失。
自救措施:发现有泥石流迹象,应立即观察地形,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逃生时,要抛弃一切影响奔跑速度的物品;不要躲在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陡峭山坡下面;不要停留在低洼的地方,也不要攀爬到树上躲避。
1、密切关注当地天气信息,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台风来临前,应准备好手电筒、食物、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并通过各种媒介及时了解台风动态。关好门窗,进行检查并加固;取下悬挂的东西;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将养在室外的动植物及其他物品移至室内,特别是要将楼顶的杂物搬进室内;室外易被吹动的东西要加固。
3、台风来临时,最好留在安全的室内。假如是在室外,应尽快回到安全牢靠的房子里,并在路上注意高空坠落的物体,如树木、花盆、广告牌等,远离有幕墙或是正在施工的高楼。
4、 及时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畅通;不要在河、湖、海的路堤或桥上行走,不要在强风影响区域开车。
5、 台风带来的暴雨还容易引发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现危险征兆应及早转移。
雷击是自然灾害的一种,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和极大的危害性上,对建筑物、电子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力设施以及对生命构成巨大的威胁。雷击发生时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失火、财产损失等,春、夏两季最易发生。
1、人在室内怎么避雷:雷雨天气时,要注意关好门窗,以防侧击雷和球状雷侵入;雷雨天气时,最好把家用电器的电源切断,并拔掉电源插头;不要使用带有外接天线的收音机和电视机;不要接打固定电话;雷雨天气时,不要接触天线、煤气管道、铁丝网、金属窗、建筑物外墙等;远离带电设备;不要赤脚站在泥地或水泥地上;不要在雷电交加时用喷头洗澡。
2、 人在户外怎么避雷:人在户外碰到雷雨天气,为防止被雷击,应遵守以下原则:立即寻找避雷场所,可选择装有避雷针、钢架或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等场所,但应注意不要靠近防雷装置的任何部分;若找不到合适的避雷场所,可以蹲下,两脚并拢,双手抱膝,尽量降低身体重心,减少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1、 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告起火方位、面积及燃烧的植被种类。身处火场时,要判明火势大小、风向,用湿衣服包住头,逆风逃生。
2、如果被大火包围,要迅速向植被稀少、地形平坦开阔地段转移。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要往山下跑。
3、当无法脱险时要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贴进坑底,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下面避开火头。
1、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 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迅速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5、 当化学事故发生时,首先应想到使用就便器材进行自我保护,如可用湿毛巾、湿手巾、湿口罩等就便器材保护呼吸道,其次可用雨衣、手套、雨靴等保护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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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14时25分许,湖南永州祁阳县八宝镇一民房突发火灾,消防接警后紧急赶赴现场进行处置,16时许明火被扑灭。经初步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5㎡,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5月4日6时20分,一辆斯柯达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5人)沿许广高速南行至1107公里+850米处时,碰撞路面右侧防护栏后起火,造成车上5人死亡,车辆损毁的交通事故。
5月8日8时50分许,深圳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苑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事故,1名水电工在使用升降平台进行作业时发生意外,其头部被升降平台护栏与屋顶横梁挤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时35分死亡。
事后,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涉事工地已停工。
据悉,观城苑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人民路与环观中路交界处,是龙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共有5栋高层住宅和2栋低层住宅,总户数为1018户。所有楼栋均采用装配式建造工艺,由深圳万科公司代建,中建三局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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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晚上10点多,河北保定涿州市涿郡东区(翡翠城小区)住宅楼内电梯突然发生事故,导致一男子死亡,另有一女子受伤。出事故的单元楼为回迁房A座一单元,目前电梯已经停运,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派保安人员24小时值守。
死者有一儿一女,还有75岁的老母亲。据媒体消息,远方名流翡翠滨江项目曾遭遇集体维权,该项目房屋质量存在不少问题,存在虚假宣传。
目前,涿州市多部门正全力调查处置。据涿州市官方通报:从 5 月 6 日开始,涿州市安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对全市所有电梯及消防通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广大市民如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以便于迅速抓好整改,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电话: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12-3976959;涿州市安委办,0312-363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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