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林芝市“9·0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2019年9月1日17时11分,位于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明珠二期房地产建设项目,在塔吊升标节过程中发生起重臂坍塌,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被困,被困人员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正在接受治疗,现通报如下:

一、相关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明珠二期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林芝瑞星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刘晓东;施工单位:西藏万安建设有限公司,法人刘海滨、项目经理刘君远;工程监理单位: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人柳作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安武;塔吊安装单位:西藏林芝虹森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人高兴春、项目负责人杨容华;项目监管单位: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事故概况及处置

经初步分析,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塔吊安装单位违章作业,项目对作业人员缺乏严格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塔吊升标节过程中起重臂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住建厅高度重视,立即主动与自治区安委办对接,向林芝市住建部门询问事故发生情况,要求彻查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施工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下一步,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今年以来,我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全区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刻汲取林芝“9·01”事故教训,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结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抢工期、抢任务等情况,特别是针对民营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分析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有效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全区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等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清除建筑市场,严把市场准入。

(三)严格执法。全区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厅今年6月份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重点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基坑支护、脚手架使用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对已办理备案的工程,若在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不力或不服从安全施工管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对涉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要从严依法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形成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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