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1号公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并公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UN编号 主要危险性
一、爆炸性化学品
1 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 硝铵 6484-52-2 0222
1942
2426
急剧加热会发生爆炸;与还原剂、有机物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 硝化纤维素(包括展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 硝化棉 9004-70-0 0340
0341
0342
0343
2555
2556
2557
干燥时能自燃,遇高热、火星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3 氯酸钾 白药粉 3811-04-9 1485 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质、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是爆炸性混合物
4 氯酸钠 氯酸鲁达、氯酸碱、白药钠 7775-09-9 1495 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质、易燃物质、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是爆炸性混合物
二、有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毒液体和固体剧毒化学品)
5 液氯、氯气 7782-50-5 1017 剧毒气体,吸入可致死
6 液氨、氨气 7664-41-7 1005 有毒气体,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气肿;与空气能形成是爆炸性混合物
7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624-83-9 2480 剧毒液体,吸入蒸气可致死;高度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是爆炸性混合物
8 硫酸二甲酯 硫酸甲酯 77-78-1 1595 有毒液体,吸入蒸气可致死;可燃
9 氰化钠 山奈、山奈钠 143-33-9 1689
3414
剧毒;遇酸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
10 氰化钾 山奈钾 151-50-8 1680
3413
剧毒;遇酸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
三、易燃气体
11 液化石油气 LPG 68476-85-7 1075 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2 液化天然气 LNG 8006-14-2 1972 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3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040 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加热时剧烈分解,有着火和爆炸危险
14 氯乙烯 乙烯基氯 75-01-4 1086 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是炸性混合物: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15 二甲醚 甲醚 115-10-6 1033 易燃气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四、易燃液体
16 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 86290-81-5 1203
3475
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7 1, 2-环氧丙烷 氧化丙烯 75-56-9 1280 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8 二硫化碳 75-15-0 1131 极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毒液体
19 甲酵 木酵、木精 67-56-1 1230 高度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毒液体
20 乙酵 酒精 64-17-5 1170 高度燃液体,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注:
1.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序号是指《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中的顺序号。
3. 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 (1980) 确定的名称。
4. 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5. 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6. UN编号是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
7.主要危险性是指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最重要的危险特性。
8.所列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
9.符合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GB 15346-2012)的试剂类产品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
10.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燃气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国防科研单位生产、储存、使用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
11. 甲酵、乙酵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12. 硝酸铵的销售、购买审批管理环节按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3.通过水运、空运、铁路、管道运输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应依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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