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安全

10月13日上午11时许,无锡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此事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一是事故造成死亡人数较多,二是无锡刚刚还发生高架桥侧翻事故。每年都会有餐饮业或家庭发生液化气或其它燃气爆炸事故发生,不少事故还造成人员伤亡。燃气应急知识已经在前文中提到了,那么液化气钢瓶着火怎么办?先关阀?还是先灭火呢?

通常情况,液化气钢瓶着火,只要沉着应对,是不会发生爆炸事故的,比如新闻中这张图片比较常见,但是我们不要去尝试,因为着火的液化气钢瓶是非常烫手的,易烧伤,即便消防员有防火设施也会造成烫伤。

图片看着是不是非常可怕,但为什么液化气钢瓶着火一般不会爆炸呢?科普一下,液化气的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物理爆炸一般是因为容器受到压力,比如液化气钢瓶受外界烧烤,里面的液体大量生成气体,造成钢瓶超压而爆炸。化学爆炸是因为液化气泄漏后并没有着火,而是和空气混合,生成了可燃气体的爆炸性混合物,这时候遇到火源,混合气体发生剧烈的燃烧反应就是爆炸。

液化气钢瓶一旦着火,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第一种

在液化气钢瓶阀门完好的情况下,首选是关阀,阀门关了火就灭了。网上流传的“先灭火、后关阀,否则会回火导致爆炸”的情况,在液化气钢瓶着火时是不会发生的。只有在燃气管道着火时,如果快速关阀,会导致管道里压力快速下降,管道外面的压力比里面的压力大,才会把火压到管道里去造成回火。消防员在处置燃气管道着火时,首先会慢慢把管道阀门关到最小状态,把火焰降到最小后,再关阀灭火。这样是为了防止回火。液化气钢瓶瓶体和瓶口较小,相对来说压力较小,不会产生压力差,而且液化气钢瓶里面的压力比外界大。

记住:液化气钢瓶里面的压力相比燃气管道里的压力是大一些,两者处置措施稍微有些不同的;关阀门也要注意防烧伤或烫伤。

第二种

如果着火的液化气钢瓶的阀门损坏,可以不灭火,先把液化气钢瓶拎到空旷地带站立放置,再用水冷却瓶身,等待液化气燃烧完毕即可;烧着的液化气钢瓶如果在居民家中无法转移,可以先灭火,再用湿抹布等物品堵住瓶口,并送至专业的液化气站进行处置。

提示:湿抹布是无法完全阻止液化气泄漏的,此时室内要开窗通风,防止液化气与空气混合生成爆炸性的混合物

第三种

如果液化气钢瓶横向倒地燃烧,钢瓶容易被火焰加热,到达一定温度后,瓶内的液化气受热膨胀,瓶体容易发生物理爆炸。再次提醒,在无法预判和无处置能力的情况下,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等待消防员到场处置,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根据上面提到的爆炸分类,当燃烧正在发生时,液化气或燃气是不可能产生化学爆炸的,转移、冷却液化气钢瓶即可。但是如果液化气钢瓶的阀门损坏,液化气会通过阀门一直泄漏,与空气混合生成爆炸性的混合物,如果再遇到火源就会爆炸,危险是增大的。所以不管是液化气还是燃气使用,必须保证其不能泄漏,使用环境要有良好通风环境。

突发:无锡一小吃店燃气爆炸致9死10伤

  10月13日上午11时许,无锡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至17时,救援工作结束。经搜救清理,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目前伤员伤势稳定。

  事发店铺及其旁边店铺损毁严重,店铺上方两层房屋门窗破裂,马路街道对面房屋窗户也受到爆炸冲击波影响多有破裂。

  目前,国家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此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8月29日就下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通知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燃气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助手,许多家庭以燃气作为烧水、做饭和洗澡的燃料。燃气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性,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每年因燃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次事故可能会毁了一家人的幸福,造成终身的遗憾,那么该如何正确使用燃气、预防事故呢?一旦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据《羊城晚报》报道,家住广州的阿娟发现家中煤气泄漏,但当她关闭煤气阀门时却引火烧身,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后果,阿娟的烧伤面积达到70%,烧伤程度属深2至3度。专家指出煤气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煤气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内,二是受限空间,三是存在点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会引起爆炸。阿娟家当时的情况只满足前两个条件,但当她关闭阀门时产生摩擦,这便满足了第三个条件,引发了煤气爆炸。

  那么如何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呢?专家建议一旦天然气或煤气发生泄漏,要立即跑到泄露点的上风方向,打电话报警,且要尽快离开,并将所有火种带离泄露点,等待救援。对于因燃气泄漏已经在泄露点附近昏迷的人,应当等待抢险部门救援,切勿在没有任何防护之下进行救援,以免造成无谓损伤,导致更大危险。

  除了厨房燃气泄漏以外,卫生间也是燃气中毒事件常发区域,尤其是冬季。这些燃气中毒事件多发生在出租屋内,因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屋内,且没有通风装置,天气一冷,门窗被关紧使煤气燃烧不充分,从而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导致中毒。专家建议,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勿关闭门窗,缺氧对人的危害很大,大脑缺氧会导致脑细胞产生不可逆的坏死,出现痴呆、反应迟钝等后遗症,严重的甚至中毒死亡。

  为避免危险发生,专家建议民众多主动学习正确的燃气使用知识和方法,熟知如下六条原则:

  一、使用燃气后,务必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燃气管道阀门;

  二、经常检查胶管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及胶管是否老化、开裂;

  三、长时间使用燃气必须通风换气;

  四、发现异味,立即敞开门窗,并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报漏;

  五、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严禁使用红外线灶具;

  六、请仔细阅读燃气购气发票背面的燃气安全宣传内容。

EHS微讯

  • 10月3日上午7时50分左右,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张地2014-B06-B地块商住用房工地,张家港市伟泰混凝土泵车在往1#楼三层结构浇筑混凝土时,泵车的左前支撑脚突然下陷,导致泵车向左前方倾斜,泵车的臂架下落,砸到正在三层结构作业面上作业的杭州中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瓦工郭某某,事故发生后郭某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10月7日上午10时左右,由南京鑫埔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大洲工程项目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生物发酵设备和配套重型钢结构生产线项目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53岁,湖北恩施人)在1#厂房3楼内钢横梁上行走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12米),经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当场死亡。

国际减灾日,这些应急知识值得收藏

今年10月13日是第30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加强韧性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防治水平”,强调加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等设防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抵御灾害的韧性能力。国际减灾日设立可以追溯到1989年,为促进风险意识及减灾的全球性文化,联大倡议设立一个国际日。现在每年10月13日举行的国际减灾日纪念活动,旨在赞赏全世界民众和社区为减少遭受灾害风险做出的努力,并提高他们对所面临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

日常遇险

煤气中毒

一旦出现症状,应立即找打120,并尽快开窗通风,或者到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如果呼吸停止,应立即为中毒者做人工呼吸。

触电

发现有人触电后,应火速切断电源。利用木棒、皮带、橡胶制品等绝缘物品挑开触电者身上的带电,立即拔打120及报警求助电话。

雷电

紧闭且远离金属门窗,和电源插座保持距离,不要呆在阳台。不触碰水管、暖气管、煤气管等金属管线。如果房屋没有防雷装置,不要使用电脑、电视、电话。


火 灾

公共场所

迅速拨打119报警,按照疏散指示标有序逃生,切忌乘坐电梯。

穿过浓烟时,用湿毛巾捂住国鼻,尽量是身体贴近地面和墙边弯腰或匍匐前进。

高层建筑

如被困于高层呼救无效时,可在窗前挥动被单、毛中等物,吸引别人注意。当下层楼梯已被大火封堵时,不要强行下逃到天台等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森林、草原

迎速向植物稀少、地势平坦的地带转移。穿越火线时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过。


地 震

在室内

迅速关闭电源、燃气,选择开间小的地方躲避,如卫生间、厨房、储藏室。远离窗户、镜子,避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被子、枕头、坐垫等保护头部。

在室外

徒步选择空旷地带避难,远离电线杆、高大建筑物、大型广告牌。

在野外

远离山崖、陡坡和高压线。

被困在废墟中

应保持冷静,保存体力。保持呼吸通畅,清除口鼻附近的灰土。适时发出求救信号,如呼叫、敲击物体等。


泥石流

泥石流多发地区居民

随时注意暴雨预警预报,选好躲避路线。留心周围环境,警惕远处传来的土石崩落、洪水咆哮等异常声响,积极做好防范泥石流的准备。

在沟谷内逗留或者活动时

一旦遭遇大雨、暴雨,要迅速转移到安全的高地,不要在低洼的谷底或陡峻的山坡下躲避、停留。

发现泥石流袭来时

千万不要顺沟方向往上游或下游跑,向与泥石流方向垂直的两边山坡上面爬,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千万不要在泥石流中横渡。


山体滑坡

识别山体滑坡前兆

断流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井水突然干涸井水位突变等异常现象,滑坡体前沿坡脚处士地出现凸起现象有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声音。出现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形等现象。

发生滑坡后

保护好头部,向两侧逃离,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遇高速滑坡无法逃离时

不要慌乱,如滑坡呈整体滑动,可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


洪 水

受到洪水威胁时

有组织地提前向山顶或高地等高处转移。

突遭山洪袭击时

选择就近安全的路线沿山坡横向跑开,千万不要顺山坡往下或沿山谷出口往下游跑。不轻易游水转移,以防止被山洪冲走。

被围困与低洼处活木结构住房时

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以呼救让救援人员更容易发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船只、木排、门板、木床等漂流物,在水上转移。

发现高压线铁塔歪斜、电线低垂就者折断时

远离避险,不可触摸或接近,防止触电。


海 啸

辨别海来临前兆

海水忽然迅速退落,海滩出现大量深海鱼,动物行为异常等。

收到海啸警报时

没有感觉到震动也要立即离开海岸,快速到高地等安全处避难。通过收音机或电视等掌握信息,在没有解除海啸警报之前,勿靠近海岸。

避难时

选择高大坚固的建筑物和地势较高的山坡和大树作为避难所,不去低矮的房屋、木结构建筑、深度较浅的海岸等地。

若被卷走

紧紧抓住一些较大的漂浮物,如床柜子、树木等等待救援。


台 风

台风来临前

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及时关好窗户收起阳台重物及悬挂物,加固室外易被吹动的物体。

将车辆移至高处停放,切忌停在路边障碍物下或积水路边。

台风来临时

切勿在玻璃门窗、危棚简屋、临时工棚附近及广告牌、霓虹灯等高空建筑物下逗留。

避免在靠近河、湖、海的路堤和桥上行走,以免被风吹倒或吹落水中。

台风过境后

不去地质灾害点。灾后出门,一定要事先了解路段情况。

及时清除垃圾、人畜粪便,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

东莞一工厂发生火灾,火势凶猛,浓烟冲天!

10月12日11时27分许,东莞清溪消防大队接到警情称,清溪镇松岗村上元路172号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现场火势凶猛、浓烟滚滚,屋顶整个厂房都烧塌了,场面太吓人了!11时35分许,清溪消防大队4台消防车,2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市消防支队立即调动增援力量,塘厦、凤岗、寮步、大朗、谢岗、樟木头、黄江、特勤一队、常平共13辆消防车,共60名指战员先后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经初步调查,起火建筑为1栋3层建筑,占地面积约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3楼仓库,过火面积约1300平方米,主要燃烧物质为纸品。

目前火势已被基本控制,暂无接到人员伤亡报告。火灾正在进一步扑救中,起火原因将做进一步调查。

火灾现场

据悉,天元集团成立于2010年,本次发生火灾的是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松岗村上元路172号的天元集团总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14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招股书。据招股书介绍,天元实业是国内领先的快递电商包装印刷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快递电商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涵盖包装方案优化、工艺设计、生产制作、分区配送在内的业务体系,为快递物流和电子商务行业客户提供全流程服务。公司作为该领域国内极少数具备全品类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业务范围已覆盖全国主要地区,海外市场拓展也已初显成效。

招股书中还介绍,天元实业拥有强大、稳定的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顺丰控股、韵达货运、中国邮政、京东、百世物流、小米、苏宁、唯品会、中通快递、天天快递、德邦物流、宅急送、圆通速递等知名公司。公司目前为日本邮政包装印刷材料的主要海外供应商,与 FedEx、UPS、DHL 等国际快递巨头亦存在广泛合作。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公告,公告称批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同时废止。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本次为首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规范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技术要求;严格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标准;收严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完善了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及监测技术要求。危险废物填埋场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自行监测按照本标准要求执行,待本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标准下载地址:[《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gthw/wxfwjbffbz/201910/W020191012511561627894.pdf)

呼和浩特振华项目塔吊缆绳断裂致2死,中建六局等企业被禁承揽新业务

10月4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振华广场建筑工地塔吊作业时,缆绳断裂,掉下的货物砸死现场两名工人。10月9日,呼和浩特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事故处理通知,停止中建六局等企业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

关于停止中建六局等企业在我市承揽新工程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企业:

2019年10月4日,呼和浩特振华购物中心项目在吊运材料过程中由于塔吊机械设备原因,发生物体打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

该项目由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刘青山,执业证号0055028);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韩豪,执业证号00345152);塔式起重机由北京安泰顺昌商贸有限公司安装并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项目施工、监理及塔吊租赁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细致”。上述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经研究决定:

一、停止“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资格6个月(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二、停止“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承揽新工程资格6个月(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三、暂停“北京安泰顺昌商贸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从业资格一年(2019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1日),将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行政审批部门、安监部门在以上期限内不得办理涉及3家企业的公开招投标、直发包备案、施工许可及起重设备安拆手续。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各参建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9年10月9日

有限空间作业警钟长鸣,安康某企业污水站出意外致6人死亡

10月11日13时11分,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工人唐某连在查看絮凝混合池时,不慎坠入池中。工友汪某香发现险情后,立即呼救。隔壁厂区看厂工人张某安、吕某和、李某华、张某江、吕某和(系唐某连丈夫)等5人在施救过程中,先后坠入池中中毒窒息发生意外。接到险情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立刻组织公安、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开展救援,安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相关处置工作。截止当日16时57分,遇险6人先后被施救出污水池,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涉事工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相关善后事宜正在有序进行。安康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

据悉,在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救援处置中,因盲目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沉痛,今年已发生了多起典型事故案例:

  • 2019年8月17日上午,福建漳州南靖县鑫福纸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该厂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在纸浆池中毒昏倒,该人员的两名家属发现后下池救人,相继中毒昏倒,最终三名人员均抢救无效死亡。
  • 2019年7月22日,河北张家口市怀来县长城生物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员工清理污水沉淀池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员工盲目施救,最终造成5人死亡事故。
  • 2019年6月6日10时左右,唐山双喜物业有限公司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青龙湖商业街千润城超市前污水窖井内进行疏通管道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 2019年6月30日,重庆市石柱县桥头镇几位村民在修理水池时遇难。当时是水池坏了,村民到水池维修时发生意外,“下去一个死一个,下去一个死一个,死的人最大可能是60岁左右,最小的才十二三岁,共有5个男的2个女的”。
  • 2019年4月17日,湖南耒阳市一村民家的养猪场中有猪掉进地下化粪池,其一家三口在地下化粪池处置过程中晕倒,被村民发现救出后经医护人员确认3人已当场死亡,经查初步认定因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
  • 2019年2月15日23时许,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村庙水路12号的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员工盲目施救,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200万元。

在近几年有限空间事故案例中,有多起因救人反丧命,无知者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EHS资讯网再次提醒,有限空间主要存在于腌渍池、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纸浆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部位,在清淤清污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沼气、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有限空间作业一是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二是有人出现晕厥等情况,切不可盲目施救。如果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缺失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伤亡很可能扩大。同时对于有深窖储物习惯的农村,要大力宣传有限空间防范知识。最后提醒一点,即便有限空间内无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低氧环境(或者氮气、二氧化碳浓度较高)下,人也会出现晕厥,甚至有更严重的后果。

无锡高架桥坍塌侧翻事故致3死2伤

1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经现场搜救确认,桥下共有3辆小车被压,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无人,驾驶员已找到),另外2辆车上共有3人,已死亡。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3辆小车、2辆卡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无锡市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目前处置工作还在进行。

另据事故救援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无锡市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从现场的视频来看,发生事故的高架桥为独柱墩,这种桥梁结构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最近几年发生的很多桥梁倒塌事故都有这个原因。”江苏省建筑师学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刘志军告诉界面新闻,“桥梁只有一个桥墩,超载的车辆靠一边行驶时,则可能会引起桥梁倒塌。”

一位从事过物流行业的当地人士向界面新闻采访表示,312国道十分混乱。“无锡很多货车都是超载,经常半夜出发。”

另外一位在无锡当地工作的货车司机也向界面新闻表示,312国道上经常出现超载大货车,管理并不严格。

关于高架桥为独柱墩易因车辆超载引发事故,EHS资讯网在南昌中骏雍景湾地库坍塌事故发生后谈过此事,不是说这类设计本身不科学,关键是不可控因素太多。在桥梁运营过程中,国内货车超载现象较普遍,一旦桥梁受力不平衡,很容易发生侧翻事故。

据媒体统计,从2000年起的12年间,中国发生的至少17起桥梁坍塌被指与货车超载超限有关。2012年8月24日,哈尔滨市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垮塌,导致4辆货车翻落,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经专家组调查取证,导致大桥垮塌的直接原因是4辆货车严重超载。

不可否认,独柱墩高架桥梁设计有很多优势,但在桥梁运营和维护管理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桥梁维保部门等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避免此类事故一再发生。每次事故发生后,将事故原因与责任简单归咎为货车超载,对独柱墩高架桥没有相应风险预防措施和有效隐患治理手段,避免事故悲剧再次发生将无济于事。

当前,首要任务是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对于不幸者和公众所关注的事故原因调查和追责也同样重要。目前,有城市,如苏州,连夜迅速行动起来了,对城市道路安全进行排查,对货车超载进行严查。苏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治超站点开展24小时值守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百吨王”车辆查处力度,加大对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车辆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货运企业源头管控工作。

对待货车超载等问题治理需要持之以恒、不遗余力,据悉,无锡市在今年三月份曾启动全市高架道路交通秩序“双月整治”行动,其中货车违规上高架桥是要重点整治的。但事故货车和记者的采访表明,货车违规上高架桥的问题依然存在。

威海“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六人涉嫌刑责

5月25日16时许,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金海翔”号货轮在山东省威海市龙眼港维修期间发生二氧化碳泄漏事故,造成10人死亡,19人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事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山东省威海市“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六人被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鲁政字〔2019〕179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

  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并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人员。

  1.李洪振,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海翔”号货轮三副。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陈宇锋,江苏省南通市海鸥救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江海宁,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海翔”号货轮水手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张立群,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海翔”号货轮水手。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郑寿云,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海翔”号货轮船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潘其雄,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船技部机务主管,是其公司指定并授权“金海翔”号货轮在荣成市山东西霞口修船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期间的船东代表。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监察对象的,建议待司法机关做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二)建议问责人员。

  1.贺蓓蕾,中共党员,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威海检验处验船师。建议由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的处理。

  2.王文军,中共党员,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威海检验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建议由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的处理。

  3.薛青,中共党员,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科科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原永东,中共党员,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建议给予其诫勉。

  5.洪加跃,中共党员,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6.张君,中共党员,荣成市成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7.刘华杰,中共党员,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成山镇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其诫勉。

  8.李江,中共党员,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9.郑跃文,中共党员,荣成市委常委、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建议对其谈话提醒。

  (三)同意对福建省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1.建议福建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朱勇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良奇,副总经理董斌、梁守宇、刘亚华,安全总监兼安监部经理潘共平,总轮机长兼船技部经理胡贤焕,总船长兼海务部经理陆泽万作出行政处罚,并对上述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2.建议福建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3.建议福建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并对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意见。

  (四)同意对江苏省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1.建议江苏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南通市海鸥救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葛锦妹、总经理曹伟作出行政处罚。

  2.建议江苏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并对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意见。

  (五)同意对山东省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意见。由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山东西霞口修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田吉大,总经理赵志刚,总监冷松,总经理助理刘华功、曲文生,生产部副经理赵月,安全部经理田吉源,生产部修船主管薛功喜等作出行政处罚。

  (六)责成荣成市委、市政府向威海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威海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上述情况,同时抄送省纪委省监委、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同意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威海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造修船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威海市政府要组织荣成市和有关部门抓好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处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纪委省监委,省总工会,威海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山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