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8时30分,宁夏银川贺兰县洪广镇的凯添加气站内,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异常起火。车瞬间轰燃,火焰顺势向四周扩散,将加气员及周围车辆瞬间吞噬。所幸气站值班人员沉着冷静,从发现异常到扑救完毕仅三分钟。
11月25日上午9时32分,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塔院头路61号(泰隆银行旁)一室外脚手架发生火灾。9时49分火势被扑灭,起火物质为木板、防护网,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11月27日凌晨,台湾演员高以翔在录制运动类综艺时突然晕厥倒地。经过抢救后,医院宣布高以翔心源性猝死,享年35岁。高以翔作为模特出身的艺人,一向以健康强壮、精力充沛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或许正是剧烈疲劳的运动,让心源性猝死带走了他年轻的生命。
约有60%的心源性猝死病例发生在医院之外,因此院外急救是挽回心源性猝死的重要途径。如果发现有人突然倒地,对拍打呼唤没有反应,也没有呼吸,就应该怀疑有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在医院之外,最有效的救治方式是立刻进行心肺复苏,必要时进行心脏除颤。如何救治心源性猝死,AED是近几年国内出现频率很高一个词。
AED是一种便携式医疗设备,全称是自动体外除颤器(英文: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是可以自动分析心跳、呼吸骤停伤患的心电图,并在需要除颤(电击)时给予电击,是非专业医疗人员也可以利用其来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医疗仪器。
人类的心脏,好像一台水泵一样,把血液输送至全身。而心脏的活动频率,就叫心律。假如心律不齐,就会影响心室的收缩及回复频率,从而引起心悸等症状。普通的心脏节律紊乱并不至于马上造成人死亡,但当发生心室颤动这种致命性的心律紊乱时,患者就将面临死亡的风险。心室颤动简称室颤,是一种致命性的、不规则的一系列极快速、无效的心室收缩,属于心率不齐的一种。此时,即便心脏并未完全停止跳动,但却失去了有效泵送血液的能力,几秒内就会因为脑供血不足而令病人失去意识。
如果不及时加以治疗,持续5分钟以上即可因缺氧而使脑组织发生不可逆的损伤,随即很快死亡。即便侥幸得救,也会发生严重的后遗症,丧失自主生存能力。许多心脏性和非心脏性原因均可导致心室颤动和心源性猝死,其中大部分患者有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慢性冠心病。
用AED 可以救助什么病人?
简单来说,AED的适应病症是心室颤动,它并不会对无心率且心电图呈水平直线(即心脏已完全停跳)的伤者进行电击。AED有两根需要连接到身体外侧(裸露胸部)的电极垫,仪器能够基于电极测出的信号,自动判断心脏跳动的状态。如果心脏处于震颤的状态,AED就会在极短时间内施加强电流以电击刺激心脏,使其状态恢复为正常的跳动状态,也就是所谓的除颤。
根据日本総務省消防厅2018年的统计数据,使用了AED,患者的救命率能提升到53.5%,比仅仅呼叫急救车高出了6倍,也比只做心脏按压高出了3倍。
如何使用AED进行急救?
请大声呼叫,不停拍打肩膀同时确认倒地者是否还有意识;
如果没有响应,请立刻拨打120并且大声呼叫请附近的人寻找到最近的AED仪器;
检查倒地者的胸部和腹部是否有呼吸的动作;
倒地者如果没有呼吸或呼吸不正常,请立即进行心脏按压(胸部按压),并且不要停止;
AED到达后,请露出胸部并按照指示贴上电极垫。取下倒地者身上的金属以避免任何突起,如心脏起搏器;如果胸口是湿的,请迅速擦掉水渍后贴上电极垫;
根据AED的语音指令操作。AED正在分析心电图时,请按照语音指示并远离已经倒地者(如果有人接触到身体,可能无法正确执行心电图的分析);
当AED的语音指令表明需要电击时,请确保没有人碰到倒地者的身体;
按下按钮进行电击;
电击后,在连接着AED电极贴的情况下立即重新进行心脏按压;
两分钟后,AED将自动确定是否再次施加电击并发出语音指令;
等待救护车到达。
为方便记忆,可简化为“急救三步”:
迅速拨打120并寻求周围的人帮忙拿来附近的AED。
在AED到来之前,不要间断心脏按压。
AED到来后,根据声音提示使用AED。
关于AED使用的一些重要Q&A
Q:孕妇和儿童可以使用AED吗?
A:可以,目前没有研究表明孕妇不能使用AED。如果倒地者是儿童,现在大部分AED都有儿童模式,切换到儿童模式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
Q:在对女性进行AED急救时,是否需要解开胸罩,袒露整个胸部?
A:没有必要,但要避免AED电极接触到胸罩金属边框或者其它项链一类金属物体。
Q:为什么会出现女性获救比例比男性少的现象?
A:京都大学等研究小组调查了2008年到2015年,全日本校园内心脏停搏的232名学生当中,在急救队到达之前的AED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小学和初中生没有男女差别,而对高中女生使用的比例却比男生低。发生心脏停搏的高中生中,83.2%的男生接受了AED除颤急救,而女生比例则为55.6%,下降了近30个百分点。研究小组分析,如果是女高中生,旁人会比较忌讳露出女生的胸部,从而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AED在中国的普及:任重而道远
2006年前后,AED进入中国,北京和上海公共场所陆续开始配置AED。截至2019年1月,北京上海两地有记录的将近2000台,大连、杭州、南京、海口、深圳等少数城市的公共场所配有少量AED。但其实在201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就曾表示过:AED在中国还处于“没得用”“没人会用”“没人敢用”的“三无”状态。
AED平均一台过万的价格,被认为是“没得用”、普及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是所有城市都像上海北京那样经济发达,能够负担维护多台AED的费用,并且重视在人口流动大的公共场所安装设置AED的必须性。
而“没人会用”的原因则是,在中国,AED目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使用者必须是专业的医疗人员。其实现在的AED使用方法非常简单:第一步开电源,第二听语音指令,指令会告诉你应该怎么来贴电极贴,贴在什么位置,同时显示屏还会配合图示。之后,AED会自动分析倒地者的心电图,提示你是不是可以准备电击,电击准备完成后只要按下按钮放电即可,非常简单,操作便捷。所以,在市民中开展AED使用方法的相关教育十分有必要。
“没人敢用”的原因则是一般市民担心使用了AED,如果出现问题会不会遭遇讹诈,会不会卷入民事纠纷。实际上,2017年国家已经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所以市民其实无需担心讹诈的问题。
AED的普及和使用,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心源性猝死患者的急救成功率,避免很多本来不应发生的悲剧。生命的宝贵在于一旦失去便不能重来,学习类似于AED使用一类的急救常识,不光是为了拯救他人的生命,更是为了自己能够在危难之时得到及时的援助。
希望AED在中国的状态,能从“没得用”“不会用”“不敢用”到“随处可用”“人人会用”“人人敢用”。一点一滴的改变,从你我做起!
本文节选自微信公众号:科学大院(ID:kexuedayuan),作者:张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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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死伤!隐瞒事故,总包单位被罚近600万!10人被追刑责!!
2018年8月31日9时37分,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溪香岸地下车库工程在顶板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80万元。调查报告显示,10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总包单位因事故责任被罚款98万元,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存在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被罚款498万元,共罚596万元。
事故相关单位
1.施工单位: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建业)。成立日期:1999年2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1095417407,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为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郝书明,注册资本为壹拾亿零柒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证书编号为D113037225,发证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有效期:2021年2月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JZ安许证字〔2005〕000108-1∕12,发证机关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是2017年01月11日至2020年01月11日。
2.建设单位:德州嘉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置业)。成立日期:2009年6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00690616485D,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德州经济开发区北园路南晶华路西,法定代表人为郭文涛,注册资本为叁拾亿元整。资质等级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证书编号为132131号,发证机关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3.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沧州市开元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劳务)。成立日期:2003年6月6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750270448X,住所为沧州市运河区西环北街一建综合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国良,注册资本为贰仟捌佰万元整。资质等级为主项砌筑作业分包壹级,木工作业分包壹级,钢筋作业分包壹级,抹灰作业、油漆作业、混凝土作业、水电暖安装作业、模板脚手架专业不分等级,证书编号为D313056645,发证机关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有效期为2021年2月26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JZ安许证字〔2005〕002606-1∕2,发证机关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范围是建筑施工,有效期是2017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3日。
4.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中民防(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民防)。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582201768F2-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证件有效期为2012年3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证书编号为国人防建监资字第0290号,发证机关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其山东分公司经营场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号楼B601,负责人为李峰。
5.工程监理单位:德州瑞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监理)。成立日期:1998年7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0073068338441-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18号武装部综合楼3层3-0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振强,注册资本为叁佰万元整。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为E137006043-4/1,发证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时间为2016年2月2号,有效期至2021年2月2日。
事故直接原因
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模板施工,立杆支承点的工字钢承载力不足导致支撑体系变形过大后,人员违规操作,导致模板支架整体坍塌。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
总包单位:
- 未按合同约定派驻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现场人员人证不符,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代行项目经理职责;
- 将工程全部劳务分包后,对承包人承建的施工现场“以包代管”;
- 施工承包人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未进行必要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未按照模板支撑所需提供足够数量合格的钢管、扣件和模板,且发现事故隐患不上报,违章指挥工人违规操作。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10人)
1.李连德,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工长。代行事故工程的项目经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韩国祥,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技术工长。作为项目承包的合伙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3.李天友,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工人。作为项目承包的合伙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4.谢淼,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安全员,在没有建造师资格的情况下代行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经理职责。在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沧州市有关部门提请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刘鹏飞,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6.郭永德,群众,大元建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人防工程工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7.白龙胜,中共党员,大元建业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8.田子广,群众,瑞安监理驻龙溪香岸三期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吊销田子广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现被监视居住。
9.宋书林,群众,瑞安监理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市人防办提请吊销宋书林的国家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现被监视居住。
10.王振强,群众,瑞安监理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现被监视居住。
相关处理
对于总包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建议德州市安监局(现更名为德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同)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给予总包单位大元建业4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德州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给予总包单位大元建业和建设单位嘉泰置业分别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德州市安监局将大元建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对开元劳务、中民防、瑞安监理等公司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建议给予德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建议给予德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代表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建议德州市安监局
- 给予总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孔某某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建设单位项目总经理李某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建设单位副总经理李某某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德州市安监局
- 给予建设单位总经理郭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总包单位建筑安装总公司总工程师白某某,上一年年收入1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总包单位副总经理孙某某,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总包单位总经理王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总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郝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 给予开元劳务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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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又一起突发爆炸事故!国务院督查组已进驻江苏,重点整治化工和危化品等行业!
11月26日15时许,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冶金工业园禾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大火,现场火光冲天,黑烟滚滚,爆炸声不断。截至当日下午6点左右,大火已被扑灭,暂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当天,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前,督导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通报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安排。
黄明强调,这次专项整治督导,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实效督导。
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督导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黄明强调,专项整治督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统筹。督导内容包括综合督导和行业领域督导两个方面。
综合督导重点整治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行业领域督导重点整治化工和危化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化工和危化品行业。
要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并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黄明要求,专项整治督导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督导,从今天开始到明年2月底共三个月时间,督导组分赴市县指导帮助查找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督导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整改提升,从明年3月到11月共九个月时间,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第三阶段考核评估,形成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报告,安排在明年12月。
国务院督导组全体成员,江苏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有关部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动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设区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国务院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2月28日。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025—57793607,举报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东郊国宾馆8223房间,邮政编码:210014。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江苏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江苏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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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自2014年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危化品交通事故后开始研究制定,历时近五年,七次公开征求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各方意见,经过20余场专题研讨反复研究和讨论,最终得以发布。
另交通运输部官网通告,11月28日(周四)下午14时,交通运输部将举行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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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个月,国务院安委会集中整治危化品等领域安全生产!
11月23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当日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将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全面整治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深化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方案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敢于动真碰硬;要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出实效,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各地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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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责任事故案一审宣判 11人分别判处5年至3年有期徒刑
11月2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12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各被告人的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案发后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情况及认罪态度,对其中11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法院审理查明,12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燃爆责任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失职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4人死亡、21人受伤,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2018年12月24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48.8606万元。
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消息,事故原因查明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
事后,当地公安机关对包括盛华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内的12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对12名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们分别为:
(1)江政辉,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颜景河,盛华化工公司总经理。
(3)柴亚洲,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副总经理。
(4)郭朋强,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生产运营总监。
(5)孙风瑞,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物资管理处处长。
(6)田武,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书记,主任。
(7)沈自强,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设备管理副主任。
(8)付树海,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物资管理处副处长。
(9)王晓峰,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段工段长。
(10)袁秀霞,女,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聚氯乙烯工段DCS 主控操作员。
(11)冯涛,男,中共党员,盛华化工公司生产运行处副调度员。
(12)李永军,男,群众,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段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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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中渌广场工程“9·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9月28日15点20分许,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辖区中渌广场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一名施工人员被掉落的塔吊料斗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丰泽区应急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等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并由丰泽区纪委监委、应急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总工会、东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查阅相关资料。现已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工程及单位概况
(一)工程概况
中渌广场工程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景观东路与东海经二十路交叉口北侧,总建筑面积20955.10㎡,工程造价1.8亿元,是一栋超高层综合体,地上三十四层为办公楼和公寓楼,地下室三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该工程于2019年5月30日开工,目前施工处基坑开挖阶段。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卡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农民街55号,于2016年1月8日成立,注册资金壹亿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梁小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D335023871,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5〕000229-1/2。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9年9月28日15时15分许,施工员周某波在地下室东南角落(距第一道锁口梁6 m)测量第二道支梁垫层水平标高时,他所处位置有一个方形空料斗影响其架设测量工具(全站仪),周某波便用随身携带的对讲机指挥1#塔吊司机蓝可将空料斗吊走,蓝可接到指令后操作塔吊将吊钩索具放至指定位置(穿过第一道支撑梁)。周某波自行操作塔吊吊绳上的U型卡锁料斗,并指挥塔吊司机提升吊物,本人并未离开起吊点。15时20分许,当料斗提升至第一道支撑梁面上方约6m,塔吊吊臂欲回转时,料斗瞬间掉落。在地面上的塔吊指挥工万绍安发现后,随即用对讲机呼叫塔吊司机将吊钩放下,同时让附近作业工人蒲光仁重新将吊绳上的U型卡锁料斗后提升,才发现周某波被倒扣在料斗内。现场人员当即联系120,120急救车将其送往泉州二院东海分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16时30分许死亡。
事故发生后,丰泽区应急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和东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赶到现场,勘察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相关情况。东海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事故当天,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蔡建鹤与死者家属签订调解协议书,死者家属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周某波,男,汉族,26岁,泉州惠安人,施工员,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包括抚恤金、丧葬费、交通费等)。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施工员周某波在使用U型卡锁料斗时,未正确将U型卡的螺栓锁入螺丝槽内便指挥塔吊司机提升吊钩,当吊钩提升至地面后吊臂旋转时,U型卡吊绳受力方向产生变化,吊绳滑出U型卡,导致料斗脱落。
2.施工员周某波不具有司索资质,擅自操作U型卡锁起重物,违章进行塔吊指挥,且在吊物起吊后未能及时离开起吊点。
(二)间接原因
施工单位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不够,对作业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行为未能及时纠正。
五、事故性质
经调查原因分析,本起事故属建筑施工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施工员周某波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塔吊进行起重吊运作业,未经教育培训擅自操作起重吊绳U型卡锁料斗,未正确将U型卡的螺栓锁入螺丝槽内,且未及时离开起吊点,吊钩上升后仍然站在吊物下方,最终酿成事故的发生,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
2.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康培玉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吊运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整改,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项目经理魏建国对新进场施工员周某波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致使周某波安全意识淡薄,对周某波无资质操作司索行为未能及时纠正,未能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住建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塔吊司机蓝可、塔吊指挥工万绍安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未能检查起重物挂钩安全状况,未及时发现施工员周某波仍然在吊物下方,违反了“十不吊”原则,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够,对塔吊吊运现场管理不到位,未能按规定配齐吊运作业人员,对吊运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及时纠正,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施工现场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设备管理人员,落实起重机械作业现场施工安全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监理方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三)泉州市卡宾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义务,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防范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四)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受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五)东海街道办事处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区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U型卡锁又称卸扣,是最常用的一种索具,吊装必备,因为装卸相对简单,使用特别频繁,但也更容易出现问题。卸扣主要受力部分在扣顶,如果作用在扣体,极容易造成卸扣变形,从而使吊物脱落;如果作用在卸扣销轴上,钢丝绳作用在卸扣销轴上的摩擦力极容易将销轴转出,从而使吊物脱落而发生危险。其它吊装捆绑要求及起重机械操作要点见EHS资讯网吊装捆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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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一吊装钢管从空中坠落 致18岁女孩死亡 吊装捆绑马虎不得
11月23日21时45分许,荣向建筑有限公司吊车司机丁某(男,37岁)在南充市高坪区临溪西街和白塔路口交汇处操作吊车施工时,吊车上钢管从空中坠落将路人袁某(女,18岁)砸伤。事情发生后,袁某被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吊物捆绑是一个技术活,如果某个环节稍微出错,将有可能发生起重事故,为了保证吊装安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吊装捆绑时的一些安全注意事项及要点:
一、吊装捆绑点的选择
在吊运各种物体时,为避免物体的倾斜、翻倒、变形、损坏,应根据物体的形状特点、重心位置,正确选择捆绑点,使物体在吊运过程中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免发生事故。吊物的捆绑点是指重物吊装过程中捆绑绳与重物相接触集中受力的点,也即吊点。当采用单根绳索起吊重物时,捆绑点应与重心同在一条铅垂线上;用两根或两根以上绳索捆绑起吊重物时,绳索的交汇处(吊钩位置)应与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一) 捆绑点的选择
1)试吊法选择捆绑点。在一般吊装工作中,并不需用计算法来准确计算物体的重心位置,而是估计物体重心位置,采用低位试吊的方法来逐步找到重心,确定吊点的绑扎位置。
2)有指定捆绑点(吊耳或吊环)的物体,吊点要采用原设计的吊点。装箱设备一般有明确的捆绑点标记,其箱底托板的斜角也可供起吊捆绑。这些都是指定的捆绑点。
3)没有指定捆绑点的物体,可在重心两侧四点捆绑吊索,并在根据被吊物体的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捆绑点,使吊钩与物体的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4)水平吊装细长杆件(如电线杆等)时,吊点的位置应在距重心等距离的两端,吊钩通过重心。如下图1(a)~(c)所示,两个吊点时,吊点距端部0.2l(l为物体的长度,下同);三个吊点时,一个居中,另两个分别距端部0.13l;四个吊点时,两端两个吊点分别距端部0.095l,中间吊点间距0.27l。这样设置吊点会使吊物变形最小,各吊索受力均匀,避免发生物体和吊索的损坏。
5)竖直吊装细长杆件时,吊点应设在距离起吊端0.3l处,如下图1(d)所示。起吊时,吊钩应向下支撑点方向移动,以保持吊索垂直,避免形成拖拽,产生碰撞。
6)吊装方形物体时,四根绳索的位置应在重心的四边对称位置上。
7)在机械设备安装精度要求较高时,为了保证安全顺利地装配,可用辅助吊点配合简易吊具调节机件所需位置的方法。通常多采用手拉葫芦来调节机体的位置,如下图2所示:

8)物体兜翻时,捆绑点应设在物体重心之下[下图(a)], 或将捆绑点选择在物体重心一侧[下图(b)]。此外,应根据需要加护绳,护绳的长度应略长于物体不稳定状态时的长度,同时应指挥吊车,使吊钩顺翻倒方向移动,避免物体倾倒后的碰撞冲击。

9)双机或双钩抬吊翻转大型物体时,应根据物体的重心位置、形状特点选择捆绑点,使物体在空中能顺利安全翻转。两捆绑点的连线一般应位于重心之上,不允许使重心在两捆绑点连线 的上方。
(二) 确定捆绑点时应注意的问题
1)捆绑点是应力集中的地方,因此,重物的捆绑点必须满足强度要求;
2)重物起吊后在力的作用下要有足够的刚度,重物经起吊后不得产生残余变形;
3)捆绑点之间的受压杆件要有足够的稳定性,以防失稳破坏;
4)捆绑点不得对捆绑绳有切割或其他损坏现象;
5)捆绑点在起吊过程中不得发生滑动现象。
二、吊装捆绑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物体在吊装过程中稳妥,吊装之前应根据物体的质量、外形特点、精密程度、安装要求、吊索具等,合理选择绑扎方法。
(一) 几种吊装捆绑方法
起重作业中,由于重物的外观形状千变万化,体态各异,起重手段及机械设备也不相同,因此,对重物进行捆绑起吊时,捆绑方法就不一样。
1. 兜绳捆绑法
将吊索从重物底部穿过,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方法,即兜绳捆绑法。该方法适用于装箱设备、外形比较规则设备等的捆绑。
当有一对吊索时,将该对绳的四个绳头挂在吊钩上,将绳中段兜于重物两端底部。若重物起吊时弹性变形较大如钢筋等,需将每根绳的中间在重物上绕一个空圈兜住重物,以增加吊索与重物间的摩擦力,避免吊索在物体上滑动。
当仅有一根吊索时,把绳子中间和两头分别挂在吊钩上,用垂下来的两个大小相等的绳圈兜挂重物。使用单绳兜挂捆绑重物时,应将吊索的中间在吊钩上绕一个空圈,否则易滑绳。
使用兜绳捆绑法时注意:
1)兜绳捆绑重物底部托板斜角时,其斜面与水平间的夹角应为15°~45°,如该角过大,吊索在托板斜角处有滑脱的危险,此时,应将吊索兜挂于斜角以内。
2)使用一对吊索兜绳捆绑的重物,当捆绑绳与重物间为钢与钢的摩擦时,两根捆绑绳所组成的两个夹角应控制在30°以内,否则应在吊索与重物间垫以橡皮、木板或其他软物,以改变摩擦面,增大摩擦力。
3)使用兜绳捆绑法捆绑起吊重物时,必须注意物体的重心是否有偏斜现象,以防吊索在吊钩上串绳。
2. 卡绳捆绑法
用卡环把吊索卡出一个绳圈,用该绳圈捆绑起吊重物的方法,即卡绳捆绑法。采用卡绳捆绑法,一般是把捆绑绳从重物下面穿过,然后用卡环把绳头和绳子中段卡接起来,绳子中段在卡环中可以自由窜动,当捆绑绳受力后,绳圈在捆绑点处对重物有一束紧的力,即使重物达到垂直的程度,捆绑绳在重物表面也不会滑绳。卡绳捆绑法适合于对长形物件(如钢筋、角铁、钢管等)的水平吊装及衍架结构(如支架、笼等)的吊装。
卡绳捆绑法可根据被吊物体的长短、大小,采用相应的卡绳点数。使用时一般应使绳头与卡环横销相连,吊索在U形环内窜动,以免使销轴旋出或旋得太紧。当竖直起吊散装长形物件时,必须在捆绑点处打空圈,在吊离地面前应不断摇晃,以使吊索尽可能束紧。
3. 卡环连接捆绑法
用卡环把吊索的绳头和重物上的吊环、吊耳连接起来,进行起吊重物的捆绑方法,称为卡环连接捆绑法。该法适合于已有吊耳或吊环的设备或重物的捆绑,根据重物上吊耳或吊环的多少,采用相应的卡接点数。
若用一对捆绑绳进行四点卡环连接捆绑重物时,注意必须把同一根绳的两个单头用卡环连接在重物纵向同一端的两个吊点上,绝不允许连接于重物纵向同一侧的两个吊点上。因为吊索在吊钩上潜在的窜动危险性与吊索间夹角的大小成正比,而吊索间夹角纵向总是大于横向的。
(二) 吊装捆绑安全注意事项
1)捆绑用的吊索、卸扣等的选用要按要求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捆绑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
2)捆绑重物时,遇有尖锐角边处应加防护衬垫,以防钢丝绳损坏造成事故;
3)绑扎后的钢丝绳吊索提升重物时,各分支受力要均匀,支间夹角一般不超过90°, 最大也不得超过120°;
4)一般不使用穿套结索法吊装重物。必须使用时,应选用足够长的吊索,以确保挡套处角度不超过120°,且在挡套处不得向下施加损坏吊索的压紧力;
5)吊索绕过吊重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该绳径的2倍;
6)绑扎吊运大型或薄壁物件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7)注意风载荷对吊装物体引起的受力变化。
(三)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高空往地上运送物件时,运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积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有必要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健壮后才干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东西、避免滑脱伤人或意外事端;
2)构件有必要绑扎健壮,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方位,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摇晃;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禁止猛升猛降,以防构件坠落;
4)构件就位后暂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联接健壮和安稳状况,当联接判定安全可靠,才可撤消暂时固定东西和进行下步吊装。
正确的吊装绑缚可以有效地削减摩擦,避免吊物在高空中晃动,保证了吊装过程安全。其它吊装安全注意要点可参见EHS资讯网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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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开响水“3•21”事故警示大会:省委书记连问“六个为什么”,振聋发聩!
11月2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讲话中深刻自我剖析,提出六个“为什么”,振聋发聩,并郑重立下“军令状”——要把“3•21”事故作为一个重要转折点(就像当年“太湖蓝藻”事件一样),推动江苏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这些表述,激起与会者强烈共鸣。

娄勤俭说,事故发生后,我们一边救援处置,一边深刻反思,一边排查整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处理决定后,我们在逐条对照、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行全面系统反思,深切感受到抓发展在思想和行动上还有很大不足,抓安全生产在理念和方法上还有很大不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很大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还有很大不足。
“省委、省政府一直准备召开这个警示教育大会。”娄勤俭说。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娄勤俭在大会上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思想根源,坦言“这些问题从根子上看,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活学活用,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落实缺乏创造性。”
会上,娄勤俭抛出了“六个为什么”,要求经常性地拿出来回答和反思:
1)为什么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化工产业还有如此多的低端环节?
2)为什么我们制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标准已经比较高,还在连续发生这么多的事故?
3)为什么安全环保的风险问题已经明明摆在那儿了,甚至已经三令五申督促整改,就是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4)为什么响水“3•21”这么严重的事故发生后,整治危险污染小化工的杂音还如此多?
5)为什么在铁腕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污染企业的大形势下,有些地方引进低端项目、保护小化工还如此执着?
6)为什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么严,一些干部却如此胆大妄为、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
娄勤俭说,这“六个为什么”既是对过去的反思,也是对大家的要求。他表示,大家都想好了、答对了、做到了,江苏8000万人民会更受益、江苏发展的未来会更受益。
娄勤俭说,要以“3•21”事故为转折点,推动江苏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他说,从现在开始,江苏省委、省政府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上下要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8个方面教训,聚焦27个行业领域,围绕“三个责任”落地落实,在消除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压降事故总量上打一场攻坚战、歼灭战。
这次专项整治也是江苏探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举措,要以科学态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系统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的方法和手段,以务实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的实践和创新,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整体性、实效性,努力探索出一条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现代化路径。
——既要思想高度重视,也要行动坚决落实。现在,最要防止的是做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最要反对的是搞形式主义,是以思想代替行动、以形式代替内容、以过程代替结果。安全工作部署了,没有检查等于零;安全制度制定了,没有落实等于零;安全检查开展了,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等于零;发现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等于零。
——既要落实监管责任,也要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责任落实,才能真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巡查既是工作巡查,也是政治巡查,每个市县都要迅速拿出行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
——既要做好科学处置,也要做好舆论引导。必须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而不是“外行指导内行”的盲动蛮干。现在是自媒体时代,安全事故很容易形成热点事件,进而出现各种质疑批评的声音,这都是正常现象。我们真诚地欢迎所有站在群众立场上的监督和批评,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官方发布要真实及时。
——既要抓好生产安全,也要抓好城市安全。江苏城市群发达,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像一个精密的系统,任何一颗没有拧紧的螺丝钉,都可能引发一连串问题。我们必须像重视生产安全一样重视城市安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都要强化安全标准,城市运行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准管理到位,强化预防和治本工作,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为美好生活筑牢安全底线。

事故之后,是否就“谈化色变”?化工是江苏一大支柱产业,今后到底该怎么发展?娄勤俭生动地用三个“笼子”打比方:有的要“砸笼换绿”,有的要“腾笼换鸟”,有的要“开笼引凤”,来一场深层次的结构调整,系统性重构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现代产业体系。
对此他作了详细的阐述,一是布局上,要加快推动沿江化工产业向沿海转移提升。二是载体上,要全力推动化工园区转型升级。三是项目上,要大力提升准入“门槛”。四是抓手上,要科学稳妥推进化工产业整治提升。
娄勤俭说,我省化工产业发展多年来累积的环境问题十分复杂,整治提升必须态度鲜明、实事求是、精准施策。
讲态度鲜明,就是我们不搞“谈化色变”,但并非“一成不变”,对安全环保不达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不能再有任何理由、抱任何幻想。
讲实事求是,就是要把握化工企业运行规律,科学务实地进行整治,特别是对流程工艺,绝不能简单地说关就关、一关了之。
讲精准施策,就是要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正确地运用政策、吃透精神,而不是生搬硬套、机械执行。
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做好“加减法”,加的是责任心,加的是科学管理,加的是优质高端项目;减的是风险隐患,减的是形式主义,减的是低端落后产能。这些做好了,化工产业的本质安全、绿色高端就有了保证。
娄勤俭在会上坦言,江苏发展走在前列,很多问题都没有现成答案,要直面问题、研究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体现担当。那么,究竟什么是担当?娄勤俭给出了答案:
1)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就是担当;
2)对安全环保隐患扭住不放、彻查到底就是担当;
3)把产业发展规律和风险问题研究透、把防范化解做在前面就是担当;
4)面对危机敢于顶上去就是担当;
5)把企业的困惑及时解答好、合理化诉求及时办好就是担当;
6)责任面前不退缩、不推诿就是担当。
这六个方面的阐释,让“担当作为”的指向更加明晰,也让这次警示教育大会的要求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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